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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调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索 引 号:
014143512/2008-0002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发[2004]9号
发布机构:
市人事局
产生日期:
2004-03-12
发布日期:
2008-04-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调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调整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溧人发[20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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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阳 市 人 事 局
溧 阳 市 财 政 局
溧人发[2004]9号
关于的通知
溧阳市信访局:
根据常州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的通知》(常人发[2003]44号、常财行[2O03]1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局机关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市信访局机关工作人员。
二、调整标准:信访工作岗位津贴由原每人每月1 5 0元调整为210元。
三、调整时间:本次工作岗位津贴从2O03年5月起执行。
四、你局接通知后,请按规定程序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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