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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统领,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发展经济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以就业再就业工作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突出做了再就业、社会保障和维护劳动者权益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和自身建设等五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社保扩面为主线,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障制度。
2003年,我市的社会保险工作继续围绕扩大社会覆盖面,提高社保基金收缴率,加大清欠力度,规范基金管理,确保发放为重点,不断完善我市的社会保险制度。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并重发展,企业、机关事业、农村“三个层次”全面实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市基本构筑。
1、明确责任,强化考核,不断加大社保扩面工作力度。
一是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切实将社保扩面工作摆上位置。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今年的社保扩面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扩面工作的计划性,合理性,精心组织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税务、财政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全面掌握全市未参保人员的基本情况,分解指标,落实责任,增强全市扩面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考核,进一步完善社保扩面责任体系。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的扩面任务,由分管市长与各镇(区)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镇(区)2003年度养老保险扩面的具体任务,建立了局领导分组定镇制度,随时掌握扩面进度和基层一线情况,制订完善了扩面工作考核办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社保扩面工作注入激励机制,市政府将扩面完成情况列入对镇班子年度百分考核内容,实行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对未完成扩面指标的镇(区)实施处罚,增强了扩面工作的动力。
三是政策引导,加快落实,充分发挥各项优惠政策导向作用。
为充分利用政策优惠在推动社保扩面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我市出台了推动社保扩面的积极举措。凡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开办第三产业的,职工只有在参加社保后才能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三废企业”和福利企业免税的,必须对所用职工办理参保,方可享受退税优惠政策,真正做到政府按规定减免税,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使社保扩面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努力,2003年,全市社保扩面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力做好社保基金征缴清欠工作。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和清欠是确保正常发放的重要前提。2003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征缴清欠力度,保持了各项社保费的高征缴率,全年各项社保费综合收缴率达98.9%,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收缴率达99.4%,确保了社保基金的稳定增收和正常发放。
一是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地税征收。
加强与地税征收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按时传递数据信息,定期互通情况,做好征收情况的反馈记录,保证了社保经办机构与征缴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及时、规范和安全。社保经办机构严把参保缴费基数申报关,对低申报单位实行严格审批,制止并纠正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的随意性。
二是多措并举,加大稽核,实现社保基金应收尽收。
严格控制新欠费情况的发生,对新欠费发生单位及时予以催告,在欠费单位实行减员清欠、暂停支付等措施,对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依法实施强制征收。进一步加强对缴费单位的稽核工作,杜绝少报、瞒报、漏报社保费现象发生,减少基金流失。全年共计开展社保审计100户,纠正少报漏报缴费基数6万元,追缴社保费2万元。
三是大力实施清欠,确保社保基金稳定增收。
通过采取减员清欠、退休清欠等有效手段,全年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清欠574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费438万元,工伤保险费4万元,生育保险费5万元,失业保险费27万元,事业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3、加强服务,确保发放,继续巩固社会化发放成果。
一是继续做好企业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上半年完成了对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定工作,共对全市15194名离退休人员进行了年检,年检率达99%,通过年检,有效地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全市企业13679名离退休(职)人员每月10日在银行、其他金融网点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有力地保障了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了全市社会的稳定。同时,认真做好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增发的调整、结算工作,积极安排资金,确保及时到位。逐步提高我市企业离退休(职)人员的养老待遇。
二是加大资金筹集,发挥失业保障功能。
为认真解决好失业保险基金连续赤字的现状,在强化征缴和清欠的同时,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情况,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多方争取资金。就业管理机构加强对失业登记对象的审核把关,按时足额把失业金发放到每一名失业人员手中。全年共发放失业金2839万元,共为133425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起到了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深入改革的作用。
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工作。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支付环节上,医保经办机构不断完善和改进内部报销、支付、审核制度,严格政策,公开办事,强化服务,确保了医疗费用支付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加强对医疗定点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扩充和管理;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用统筹工作。
4、深化改革,完善措施,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协调发展。
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局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市的社保制度。
一是制订完善了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措施,明确了参保的范围和对象。针对自由职业者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逐步增多的趋势,出台了相关参保政策。
二是修订完善了我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制度的享受对象,提高了享受待遇。
三是制订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及自由职业者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全市各主管行业企业和关闭等困难企业职工和其退休(职)人员到年底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基本实现病有所医。
四是积极探索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的新思路。进一步改进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手段,全面实现计算机管理,加强制度和基础管理建设,完善了企业、机关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流动的政策。
5、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步伐。
为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实施方案,拟定好实行社会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社会化管理工作全面到位。
二、以促进就业为目标,大力推进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现行的就业方针是: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如何发挥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作为主管劳动就业的劳动保障部门责无旁贷。为实现市政府和常州市局下达的各项就业工作目标,2003年,我市的就业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解困援助工作。
年初,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解困工作的要求,我局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及时拿出今年春节困难职工的补助方案,明确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2003年共对2500余名家庭特困职工发放特困补助金150余万元,并保证在春节之前全部补助到位,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关心与帮助。
2、明确重点,强化服务,扎实推进就业再就业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实施好对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基本状况的调查工作。为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全市城镇失业人员的基本现状,为开展再就业重点援助奠定基础,上半年,我局用近1个月的时间,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全市共有9800余名城镇失业人员进行了登记,其中确定再就业重点援助对象约500名。
二是坚持开放好政府公共职介市场,发挥市场就业的导向功能。2003年,共举办大型劳动力招聘会4场,组织各类用工单位188家,提供就业岗位3968多个,通过市场实现就业近1000余人。同时,加强对社会职介机构中介绍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发挥好民间组织促进就业的桥梁和补充作用。
三是加强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与合作。按照省市要求,我市与苏北滨海县为对口交流县(市),为大力吸纳苏北劳动力来溧就业,促进两地经济发展,今年我市积极组织部分用工单位赴滨海参加春季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530个,当场达成用工意向480余人。为做好流动就业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免费为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3400余张。
3、落实政策,享受优惠,确保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发挥好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就业再就业,继续认真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工作,不断完善发放程序和办法,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失业人员,坚持应发尽发。至2003年底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006人,其中03年发放1414人,全年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1796人减免税收515万元,减免规费285万元,提供小额贷款12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1万元,发放就业岗位补贴9万元。
4、抓培训,促就业,不断提高求职者的整体素质,
为帮助广大失业人员全面提高劳动技能,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本领,帮助他们早日实现再就业,今年,我局与工会、妇联及溧城镇等有关单位,联合举办多起再就业培训班,共开展培训2900人,其中创业者培训191人。
三、以维权保障为根本,努力营造我市劳动关系稳定和谐的局势。
协调劳动关系的稳定,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对保持社会安全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这也是劳动保障重要工作之一。为此,我局为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舆论宣传导向,大力开展各类维权检查,为协调我市劳资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1、强化宣传,不断推进劳动保障普法进程。
守法执法首先要知法。加强劳动保障普法教育对于营造良好的守法氛围,稳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也因此成为劳动保障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是《劳动法》颁布十周年,也是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重要法规贯彻实施的第一年,为此,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法》颁布十周年法律法规大型咨询活动,举办了贯彻劳动合同条例培训班22期,在“溧阳广电生活”开辟劳动保障宣传专栏,编印社会保险政策汇编,印发各类政策宣传资料、手册等7200余份,全年在各类杂志、报刊发表的调研文章、论文和信息稿件48余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正深入人心,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大大提高。目前,在城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7.4%,乡镇、个体、私营等企业组织合同签订率达75%。
2、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推行集体协商机制。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工资不受无故拖欠、克扣,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在全市实行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公布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发挥政府在工资管理方面的宏观调控职能。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加强对集体合同审核管理工作。2003年,全市共审核签订集体合同单位8家,涉及职工2506人,截止年底,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单位445家,涉及职工40596人。
3、强化劳动保障执法手段,切实开展维权活动。
为全面了解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及时纠正各类劳动违法现象,2003年,组织用工单位劳动保障年检1163户,开展日常巡查用工单位480户。全年接待职工来信、来访咨询2000余人次,接受职工投诉举报135起,其中受理群众举报专查立案135件,结案135件。全年共组织对职业中介行为、贯彻《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农民工维权以及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等专项大检查4次,共检查用人单位480户,涉及职工31000余人,通过检查,责令用人单位退还拖欠、克扣职工工资132.5万元,责令退还收取押金等21.27万元,责令补签劳动合同2100余份,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
面对我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案情日趋复杂的特点,在依法受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中,坚持公开办事,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加大调解力度,讲究调解方法和技巧。同时,坚持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争议的发生,抓好争议的预防工作。2003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10起,涉及职工272人,案件涉及经济标的160万元,结案106起,结案率96.4%。全年共办理劳动合同鉴证9500份,纠正合同违法条款和无效合同180余份,劳动合同鉴证合同率达100%。
5、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进一步强化培训、鉴定考评工作,加强服务,依法开展好职业技能鉴定,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开展在岗与转岗、岗前和岗后培训。2003年,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232人,在职培训265人,职业技能鉴定1165人,技校新招生445名。
2003年,共办理审批职工退休973人,其中正常退休781人,病退 45人,特殊工种退休147人。全年开展工伤认定57件。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一年来,全体劳动保障系统同志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不断创新,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个宗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方法。加强内部建章立制,树立好对外窗口的良好形象。通过不断提高基层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素质,强化为民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倾听基层声音,创造性地开展了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劳动保障工作。
五、2004年劳动保障工作打算
2004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为实现我市“两个提升”和“两个率先”搞好服务。对照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和上级下达的工作指标,全局上下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抢抓机遇,迎难而上,突出抓好社会保险扩面、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协调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全面实现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具体工作目标:
1、强化社保基金征缴,确保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
2、继续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00人,社保基金综合征缴率达95%以上。
3、医疗保险覆盖实现全覆盖。失业保险参保确保5万人左右。
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5、全年安置就业1500人。
6、全面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
7、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深化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建设。
8、全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大检查4次,主动监察用工单位300户以上,劳动保障年检1200户。
9、受理职工投诉举报登记率100%,结案率达95%以上。
10、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培训分别达2000人以上。
11、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班及大型咨询活动10起以上。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