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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07年溧阳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43512/2008-0002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人发[2007]22号
发布机构:
市人事局
产生日期:
2008-05-22
发布日期:
2008-05-2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07年溧阳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2007年溧阳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
溧人发[200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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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
溧 阳 市 人 事 局
溧人发[2007]22号
关于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能力建设,根据《2006年—2010年溧阳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和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07年常州市科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公务员培训工作要求,现对我市科级以下公务员2007年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三提升一实现”目标任务,扩大培训规模、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着力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高素质干部,切实提高我市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作。今年是我省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的第三年,全市各级机关应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要求,加大“5+X”能力培训的组织力度,加强培训的计划性,确保完成五年内对全体公务员轮训一遍的目标任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作出部署,举办市镇机关公务员半脱产轮训班,聘请专家、教授集中授课、讲座。各级机关应有计划地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在专家讲座、集中授课的基础上,安排时间组织自学,为本地、本部门公务员提供学习平台。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逐步启动网络菜单式培训,开设公务员个性化网络培训课程,每位公务员必须根据“5+X”能力培训工程的要求,自主选择2门以上课程。今年全市将按常州统一部署,组织进行“5+X”部分必修科目的自学考试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二)继续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工作。
1.要及时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初任培训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未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一律不得任职定级。培训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宣誓,增强履行公职的责任感。对于未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新录用公务员,各单位要及时安排他们到基层一线、窗口等部门锻炼。
2.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专门业务培训计划。专业性较强的部门至少确定二至三项业务培训科目,可采取专题讲座、网上研讨、自学加测试等形式组织培训。培训内容要注重现代科技知识与专门业务技能的结合,既要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也要注重学习吸收先进理念、先进模式、先进经验,拓宽知识面,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业务理论水平。
3.要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高质量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组织开展以更新知识为主的在职培训。要努力拓宽公务员的知识面,提高公务员自身修养和综合素质。要加强现代科技知识、城市现代化知识、经济国际化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开展文学、艺术等人文知识的学习。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运用各种针对性强、效果好的培训形式,保证培训的质量。
(三)改善公务员知识结构,加强公务员学历学位教育。根据《2006年—2010年溧阳市公务员培训规划》要求,各单位要按比例报送干部参加各层次学历进修。要继续做好在职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组织工作。各镇、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公务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并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活动。要结合公务员各类培训,认真组织广大公务员深入学习《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司法执法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履行职责所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要结合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公务员每人每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五)要围绕公务员法配套法规的出台,加强机关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以提高各级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保证《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的顺利实施。
(六)深入进行普通话培训测试。公务员带头讲普通话有利于提高政府管理效能,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有利于体现机关文明形象和干部良好素质。公务员在参加会议、执行公务时必须讲普通话。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普通话须达三级甲等以上水平。要在2002年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基础上,适时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和普通话测试不达标公务员进行培训测试。
三、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培训的组织。全市公务员四类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按原确定的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分工负责。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安排,按时按规定抽调人员参加,并加强督促,确保参训人员圆满完成学习培训任务。要组织实施好全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要在抓好轮训的同时,切实组织好公务员的业余学习,保证五年内完成公务员轮训一遍的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要求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公务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的管理。各镇(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及时报市人事局备案。本年度培训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备案。
(三)培训的监督。要坚持将公务员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及考试考核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晋升职务、行政奖励等管理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规范培训证书的登记、审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凡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或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认可的培训,应及时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并按规定审验登记。坚持做好公务员培训的监督工作,凡对未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培训任务的单位,其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比例降低5%;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的培训任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公务员 培训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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