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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住“解难题、保发展、促节约”的主线,先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管理创新年”和创建 “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员)”等活动,认真履行职能,主动化解矛盾,自觉服从发展大局,多方拓宽发展空间,较好地促进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艰难奋斗和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现将2006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主要情况,以及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要点汇报如下:
一、200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情况
1、注重了规划修编与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认真部署并组织开展2005~2020年溧阳市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并由市政府发文,成立了韩立明市长挂帅的规划修编小组,市政府还多次召开此项工作座谈会,韩市长经常过问并提出修编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我局多方收集规划修编资料,目前已完成规划修编课题调研工作,正待上级审核。同时,上半年分别对溧城等3个重点镇、天目湖等一般镇(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以及241线拓宽改造建设用地项目的规划调整工作,真正从支持地方发展的角度保证了部分重点项目用地的正常报批。在此基础上,我局认真编制了《溧阳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规划(2006~2008年)》,以及此项规划的2006年实施计划,均已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批,待批准后即可付诸实施。
面对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的严峻形势,我局一方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力保全市粮食生产安全,另一方面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想方设法地为市、镇(区)两级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破解难题。首先是多次对上争取独立选址建设项目(伍圆山蓄能电站)的用地预审,为我市重大项目获得国家控制性用地指标开创了先河;其次是做好土地代征和用地报批工作,及时对苏浙皖边界市场南侧地块、建设路北侧地块、公安局地块、姚家村地块、燕山河等用地进行补偿,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2006年共报批用地8370亩,其中国家计划560亩,4个亿元项目补办283亩,违法用地补办4256亩,以及农业重点开发项目和集体用地转征等,另外盘活存量窑业用地整治复垦置换建设用地2518亩。截止12月底,全年供地182宗(主要是新增建设用地4297.739亩),其供地率为86%;第三是以贯彻落实省、常州市《关于加强矿山露采废弃地环境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矿(窑)业、城镇挂钩等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对全市可复垦的矿山宕口、砖瓦窑进行排查,预计可复垦矿山宕口60多个(面积约5000亩),现已经上级批准砖瓦窑整治项目15个(面积1244.1亩),其中已验收的项目8个(572.6亩),另外申请项目5个(面积742.8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用地空间。
2、狠抓了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
今年,我局坚持把实施土地复垦开发整理项目作为一项重要的亮点性工作来抓,并确保所有项目管理和项目质量有新的提高。全力实施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我局在各镇(区)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06年列入省厅项目库共有64个(总面积13034亩,新增耕地或园地9364亩),在完成整个占补平衡项目后,已由当地镇、村组织农户或对外发包栽种了水稻或其它经济作物。6月下旬,我局组织实施的所有占补平衡项目顺利通过了省厅业务领导的实地验收,均给予了较高评价。从严实施好上级重点投资项目。在全面落实占补平衡项目的同时,由广宇土地开发公司先后完成了常州市级2个项目(上沛镇龙峰村和周城镇汤山村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959亩、新增耕地178.3亩),且配套了水利设施工程;同时,经过我局与南渡镇的共同努力,按时完成了省重点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总面积7371.5亩、新增耕地531亩、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计划07年上半年申请项目验收。
3、加强了日常地籍与土地资产管理
为进一步建立规范化、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地籍基础业务管理体系,我局业务人员通过近两年的努力,完成了溧阳市1:5000土地利用现状更新的内、外业调查和内业数据库建设,此项业务成果于11月中旬获得国土资源部专家组的顺利验收,加快了我市加强土地动态管理的进程。完成了市区土地定级及地价动态监测、以及开发区定界的验收工作。以更新地籍测量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基础地籍信息系统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为扩大土地登记的覆盖面打下了基础。局机关和国土所(分局)土地档案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市局共完成档案资料的分类装盒入库4636卷、编页1600多卷、输入微机的各类条目6500余条),同时,在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下,溧城、天目湖、南渡、上兴等所经过8个月的不懈努力,以较高分值通过了省档案工作“特二级”单位的认定,受到省档案局的很高评价。从严规范了日常地籍与土地资产管理,全年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7446宗(面积721.29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34宗(面积16.13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302宗(面积993.28万平方米、抵押金额达20.5亿元)、农村居民宅基地变更登记468宗(面积5.62万平方米)、完成企业改制及土地转让等存量土地出让手续146宗(面积159. 6万平方米、合同土地出让金额4.38亿元)。认真做好土地勘测与评估工作,全年完成土地勘测412宗地(面积8329.72亩)、评估700宗(16176.3亩、评估额43.9亿元),为规范企业用地行为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4、突出了土地经营管理与收储地块拆迁工作
首先,按照市政府土地收储委员会明确的要求,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市场供求的实际,我局科学制定了2006年土地收储、出让及城区企业搬迁计划,为政府加强土地的统一调控提供了依据。在制作《土地招商册》的基础上,3月下旬,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先后赴上海、南京、杭州等地进行城市建设项目推介会活动,让外地开发商全面了解我市待出让地块及相关政策等情况,真诚地吸引更多的开发商来我市受让土地和房产投资;其次,切实规范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多次组织开发商将待出让的土地交易信息、收费标准、交易结果等实行公开查询,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精心组织,我局先后对城区七里岗南侧、染整厂、针织厂、地税局西侧、唐家圩等13宗地块进行公开挂牌出让,总面积达55.870万平方米(约838亩),共收取土地出让金为136315万元,其中唐家圩地块实现了我市单宗地土地出让成交价的历史新高。同时,先后对天目湖、上黄、戴埠、新昌、竹箦、南渡、社渚、周城、横涧、上兴等10个镇(区)的25宗地块进行了挂牌出让,面积达133.445万平方米(约2001.50亩),共收取土地出让金46850万元。我局还全力做好土地出让金征收与催交工作,取得良好的收获,为城市和集镇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第三,积极推进征地及城市收储、出让地块拆迁工作,我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主动调处有关矛盾与棘手问题,确保每宗地块拆迁顺利进行,全年完成拆迁面积12.54万平方米,达到了土地出让后顺利交付和被拆迁人满意的双赢效果。
5、强化了矿产资源的全面管理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溧阳实际,我局为市政府代拟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并编制了《溧阳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为我市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提供了规范性的政策依据。认真开展矿山企业年检和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有142家采矿企业通过年检,为85家矿山企业、47家砖瓦厂办理了采矿许可证换证手续)。组织举办培训班,主要由各矿山企业法人代表、砖瓦厂负责人及有关镇矿管站负责人(共160余人)参加集中培训,使大家既提高了思想认识,又增强了科学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制观念。全面落实新一轮限制开山采石禁采区补充调整工作,主要将市级以上农业生态示范园区、上黄水母山周边2平方公里、天目湖里长山、瓦屋山和宁杭及扬溧高速公路、241省道和市内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列为禁采区(明确10家采石矿或砖瓦厂为关闭企业,其中已关闭7家,其余3家限定07年上半年关闭)。同时,依法查处并制止了溧城燕山岭、梅园和新昌仙人山等6起违法开采行为。组织开展并重点整治了天目湖、横涧等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采取防治汛期地质灾害的应对预案,提高了当地政府和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6、推进了国土资源宣传与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主动抓好国土资源宣传。我局继续会同《常州日报》溧阳记者站联合开办每月一期的“国土资源管理”专版,积极参加《民生聚焦》直播节目,扩大了社会宣传效果;二是认真开展第16个全国“土地日”、以及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宣传。紧紧围绕“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的宣传主题,请市委高清书记在报纸上发表纪念“土地日”的署名文章,我局及早购置了挂图、特刊、资料卡、宣传册、以及统一制作横幅等,分送各镇(区)、国土所(分局)共2300余份。绝大多数国土所(分局)召开 “土地日”座谈会,分别与镇(区)、村及有关重点企业领导进行沟通或交流,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合理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三是积极搞好国土资源调研工作。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干部结合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从不同侧面进行调查研究,全年有30余篇调研文章被省厅、常州局等刊物录用;四是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在统一编印《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汇编》的基础上,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每月不少于二次的土地动态巡查,以定期检查与查防结合为手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查处违法案件的能力,全年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1起(面积14.33万平方米,其中少批多占2起、未批先占9起),及时遏制了违法用地行为。全力做好土地信访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189件、210人次(分别比05年减少24.4%和26.3%),整个信访的答复率和查处率均在94%以上,妥善解决了非法占地和补偿不到位引发的信访矛盾,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7、夯实了国土资源系统队伍与行风建设
首先按照市委和常州市局党委的要求,我局党委坚持每月组织“学习日”活动,使全系统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干部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深刻领会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明确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 “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性。全系统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继续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保证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其次组织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和“管理创新年”活动,认真落实了局机关公务员重新登记、以及土地执法监察队、国土所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定编定岗及登记工作,基本理顺了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编制关系。在此基础上,局党委先后四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同时着重对有关中层干部、特别是国土所(分局)长(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部分所长异地交流,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和综合素质;第三,坚持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从严落实“四牌一栏”及有关规章制度,继续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重申了国土资源工作人员纪律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全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逐级分解任务、细化目标管理的一岗双责机制。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执行国土资源部的“五条禁令”和“十项措施”、以及“工作日午间禁酒令”等规定,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反腐倡廉能力。国土所(分局)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国土资源所(员)”,做到全力抓管理措施,齐心促创建目标,各项工作跃上了新台阶。国土窗口全年办件1230件,收取规费1.9亿元,来件办结率保持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矛盾与问题
一是耕地保护责任更重了。随着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不断加强,实施规划与耕地保护制度更加严格。但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在一定程度上势必要影响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措施的刚性落实。同时,我市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工作难度和相应成本逐年加大,可复垦的土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科学合理实施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
二是土地供需矛盾更多了。由于国家继续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年度用地计划更加偏紧,另外现有存量土地调整使用的空间有限(绝大多数镇区的建设项目用地,只能自身找出路),从而制约了部分重点项目的实施,并带来了国土资源部门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的直接压力;
三是土地经营管理与拆迁工作更难了。近年来,我市挂牌土地大多以净地出让为主,加上土地收储过程中的融资环节多、拆迁量大、政策性强、操作程序复杂,特别是土地收储后涉及的企业(居民房)拆迁成本因各种因素而逐年加大,既影响了拆迁进度,又增加了土地出让金征收难度;
四是土地规费拖欠情况更忧了。为抢抓时机和及早报批各类用地材料(特别是企业用地手续),我局为部分镇(区)及企业暂时垫付了数千万元的规费,尽管反复催交,但资金回笼效果不太理想,使国土部门正常的业务工作运转受到了很大影响;
五是土地执法工作压力更大了。在地方快速发展的强势面前,主要对少批多用、未批先用的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严格执法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有时难以处理。当前土地违法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土地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工作压力十分被动。根据全市查处违法用地专项活动的情况汇总,自05年1月至06年9月,共有新增建设用地90宗,其中已批的29宗,存在违法用地的61宗,已查处到位的20宗,另外41宗(已立案的20宗,正在立案的21宗,用地面积约650余亩)。同时土地信访引发的矛盾仍然不容乐观,特别是个别越级信访的问题因多种原因得不到圆满解决;
六是矿产资源管理更严了。06年是国务院部署和开展整治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关键之年,虽然省、常州市和我市多次下发文件,明确提出了具体、有效的整治要求。但是,少数地方的矿山企业依然存在对矿产资源粗放利用或擅自乱采滥挖、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等问题;
七是国土系统队伍素质更高了。新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到位以来,我们发现大多数干部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埋头工作,但也有少数干部职工存在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劲头不足、业务技能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这与平时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执行管理措施不力有很大关系。特别是广宇公司原经理芮正其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令我们发人深省和引以为戒。因此,要经常引导全系统人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把握和使用好手中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做到踏踏实实工作、清清白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