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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溧阳市委组织部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
溧国土资发[2008]112号
关于举办全市镇(区)、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
各镇(区)党委(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等六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全市镇(区)、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溧国土资发[2008]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镇(区)村级干部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镇(区)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负责人及全市各镇(区)村委会主要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
2.重点普及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
3.结合我市实际,讲述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08年9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会期一天。
培训地点:溧阳市委党校。
四.有关要求
各镇(区)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分管领导带队,积极组织本镇(区)村级干部参加培训,确保参学率,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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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共溧阳市委办公室、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溧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