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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是全力实施“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适应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重要之年,更是全面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和实现市委提出“争先抢位、争光添彩”总体目标的奋进之年。为此,我们要超前思考和及早谋划2005年的国土资源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为根本,以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继续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和科学保障经济发展为己任,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和谋求新的业绩为主线,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全力促进我市国土资源事业和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1、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坚持把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在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好保护资源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尽快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上来。切实履行好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神圣使命,自觉把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依法规范和严格要求用地单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小城镇)规划等要求办理用地手续,并要依据符合投资强度标准的供地政策,严格各类企业的准入门槛和供地行为,从多方面积极探索和建立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用地保障的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要全面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着力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从严收紧“地根”,积极盘活土地存量。对新上建设项目首先要利用存量土地。要针对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偏紧的矛盾,坚持眼睛向内,重点对已批的土地进行认真清理、对已供的且长期没有开发的土地进行彻底核查、对闲置的存量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清查、对涉及城乡或集镇结合部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城中村”、“空心村”及零散土地进行复垦整理。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尽力缓解市、镇(区)两级各类企业用地的供需矛盾,优先解决城市居民住房拆迁安置和农民住房拆迁安置、外商企业、特别是符合产业政策(每亩投资额160万元以上、或建二层以上标准厂房)等项目的用地报批,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释放新的支撑后劲和保障空间。
2、做到责任到位,进一步提高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成效。首先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不动摇,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历史责任,运用科学的方法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到既要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又要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坚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真正使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其次,要继续按照“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会同各镇(区)把土地复垦开发与整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大力推行“多复垦、多用地,少复垦、少用地”的激励机制,形成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土地复垦整理和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的良好局面。同时要通过多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力争把2005年确定的所有复垦项目顺利进入省项目库,尽力完成补充耕地面积在5000亩以上,力求保证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和建设用地“占一补一”硬性任务的有效落实。
3、实行市场运作,进一步规范经营性用地行为。坚持以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为契机,并按照经营城市土地的要求,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高度垄断,从严培育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有序交易行为,牢牢把住土地供应的统一管理关口,进一步加大征收土地闲置费的惩罚力度,显现土地资源与资产在市场运作中的最大效益。同时,继续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尽早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收储地块的土地拆迁补偿细则,加快收储地块及出让前期的拆迁整理进程,努力拓宽城区(小城镇)土地资源有偿使用范围,巩固和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将竞争性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轨道,力求减少划拨和协议出让供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大力查处隐性土地交易,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要运用必要的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全力实施2005年土地收储工作计划(拟挂牌出让10幅以上地块),依法抓好土地出让金征收,力争新的一年获取土地出让金净收入不少于1亿元,为城市建设集聚更多的资金。
4、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点,坚持把好矿山企业年检换证关,加强开山采石督查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无证采矿行为。及早完成全市矿产储量检测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工作,逐步规范各类矿山企业有序生产。按照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全面实施《溧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规模型、集约型、环保型”为目标,继续加大力度,尽早关闭南山区域涉及国道、省道等公路沿线可视范围的有关采矿企业、砖瓦窑厂,采取可行办法,做到开采服从规划、规划指导开采,科学调整矿山布局,适度拓宽市场运作的采矿范围。加强以“中华曙猿遗迹保护核心区”为主体的矿山地质环境管理,从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和相关预案措施,积极开展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出让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等征缴工作。
5、严格落实政策,进一步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在新的一年里,要认真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社会稳定是大局的原则,自觉把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着重在征地工作过程中,继续执行“一公告二登记”制度,并在必要时候落实好征地补偿的听证制度及具体跟踪管理工作,让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合理的监督权;要切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政府有关文件的明确要求,尽早会同劳动保障、农工、民政等部门一起制订切实可行的、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溧阳市征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文件,真正把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使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长期稳定的保障。同时,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的前提下,重视做好土地来信来访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因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偏低引发的各种矛盾,力求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尽到最大努力。
6、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与服务水平。根据省以下实行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与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抓主动、抓规范、抓突破,严格建立执法与管理、保障与服务融为一体的考核机制,始终确立“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理念。同时,以国土资源部实施“金土工程”为契机,狠抓各项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的新水平,做到在任何时候都要把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能放在重要位置,把地方经济发展的用地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把妥善处理用地矛盾与维护社会长远稳定放在重要位置,把上级领导满意、用地单位满意、被征地农民满意放在重要位置,力求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我市新一轮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用地保障和优质的服务质量,积极营造谋求发展、科学发展、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
7、立足长远发展,着力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继续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提出的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并积极按照国土资源部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明确的具体操作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土地执法模范创建工作,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认真调处来信来访,积极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良好秩序。继续推进全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广泛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明确上级主管部门赋予的新职能与新使命,始终做到对上保持一致,对下形成合力,努力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快新办公楼建设,完善和规范财务制度,倡导廉洁、文明执法,严禁吃拿卡要,提升社会形象。要坚持以人为本,稳妥处理和解决好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及早理顺行政、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努力培养一支“有本事、靠得住、过得硬”的队伍,真正把用心谋事、用力做事的人推上中层以上领导岗位,让他们勇挑重担、施展才华、放胆工作,从而为国土资源事业与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