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关于景鸿花园、嘉丰新城、水韵华庭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43352/2008-00047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价费〔2006〕3号 发布机构:市物价局
产生日期:2006-01-06 发布日期:2008-03-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景鸿花园、嘉丰新城、水韵华庭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关于景鸿花园、嘉丰新城、水韵华庭花园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批复
溧价费〔2006〕3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建设局

 

 

溧价费〔2006〕3号

                            

 

广厦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等级收费暂行办法》(苏价房〔1999〕500号)及《溧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溧价费〔2005〕68号)规定,对照溧阳市普通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与收费等级标准评定规则,我们组织对景鸿花园、嘉丰新城、水韵华庭花园三个小区的设施及物业管理服务状况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以上三个小区物业收费等级和收费标准如下:

1、            景 鸿 花 园:收费等级 5级

收费标准 0.3元/平方米.月

2、            嘉 丰 新 城:收费等级 5级

收费标准 0.3元/平方米.月

3、            水韵华庭花园:收费等级 5级

收费标准 0.3元/平方米.月

以上收费标准为基准标准,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上下浮动,浮动幅度不超过10%。

实行等级标准收费行为,各物业小区应该认真做好收费公示,规范服务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业主的监督。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建设局

二OO六年一月九日

 

 

 

 

主题词:物业  管理  收费  标准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1月9日印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