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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管[2004]68号
关于竹箦吕氏自来水有限公司
收取输配管网建设补贴的批复
溧阳市竹箦吕氏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收取农村改水管网建设补贴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对竹箦镇北未通自来水的行政村实施通水工程,管网铺设范围大,管线长。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苏价工[2002]267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公司收取输配管网建设补贴为1000元/户。
以上批复即日起执行。
二OO四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管网建设 补贴 批复
抄 送:市政府、竹箦镇政府。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4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