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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溧阳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
014143352/2008-0006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价费[2008]56号
发布机构:
市物价局
产生日期:
2008-06-23
发布日期:
2008-07-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
关于溧阳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溧价费[200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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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价费[2008]56号
溧阳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要求审批住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你校为满足部分学生住宿要求,建造了一幢学生公寓,设置了卫生间、淋浴房、洗衣房费,配备了日常用品,还为每室配备了保育员,实行24小时值班。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保厅《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8]103号文件规定,经成本核算,并安排2%的利润,同意每生每学期收取住宿费1200元。考虑保育员工资逐年上调因素,按10%浮动。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住宿 收费 标准 批复
抄 送:市教育局。
溧阳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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