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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05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3]6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3-04-13
发布日期:
2008-03-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意见
溧政发[200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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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森林的多功能需求日益迫切,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全面启动绿色江苏林业行动的通知》(苏政传[2003]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加快苏南地区林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93号)精神,结合我市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自然资源现状,现就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重要意义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林业建设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也是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产业。最近,省委、省政府提出“打造绿色江苏,再现秀美山川,建设生态家园,致富一方百姓”的林业发展战略,已制订并正全面实施发展林业“双五”规划,通过加快绿化造林步伐,致力于尽快建立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我市森林面积较少,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环境脆弱,大面积的绿化造林,将会大大减少全市的水土流失,减轻河道、水库淤塞,有效改善我市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我市在加快发展现代工业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此外,实施退耕还林,营造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不仅可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拉动全市以木材深加工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面貌,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因而,加快全市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市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围绕优化环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己任,以绿色通道建设、丘陵岗地退耕还林、建制镇绿化、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为重点,以速生丰产林建设为抓手,突出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制度改革,积极引导“三资”投入林业建设,发展林业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林业。
具体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17.5万亩(其中速生丰产林9万亩,绿色通道4万亩,经济林果4.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5%以上,绿色通道达标达90%;新建瓦屋山森林公园1个,新建龙潭自然保护区1个,城镇建成区绿化率达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
三、林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绿色通道与村镇绿化工程。绿色通道与村镇绿化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必须从抓规划着手,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具体抓好国道溧阳段每侧50米的护路林带,镇广线、新常溧线等省道溧阳段每侧20米的护路林带,各通镇公路每侧10米的护路林带,绿色通道建设新增林地4万亩。镇(区)绿化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每年完成栽300株大树的任务;建设农民公园,全面提高20个镇(区)绿化总量。根据沟、渠、路、堤设施情况,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网,着力提高村庄绿化水平,各镇(区)基本建成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型镇。
(二)丘陵岗地和农田退耕还林工程。全市目前有坡耕地17.3万亩,还有一部分农田因农业结构调整可作为绿化造林预备地,因此要加大退耕还林工作力度,全面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在实施退耕还林时,大力推广林农复合经营、机械化造林、抗旱造林、石山造林等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林木成活率。实施林业三项更新工程,大力引进珍稀树种,挖掘开发榉树、枫香、青冈栎等乡土树种,丰富和改善全市林木品种及种质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在沙河水库、大溪水库第一山脊内15度以上的山坡地和水位田,大力营造生态防护林;对北部地区的坡耕地营造生态公益林和速生丰产林;对退耕的耕地营造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对南部山区的薪炭林采取严格的封山育林措施,促进其自然更新。力争到2007年,全市退耕还林面积达13.5万亩(其中:营造经济林4.5万亩),封山育林10万亩。
(三)湿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我市物种丰富,历史上是许多珍稀濒危动植物的自然分布区,保护湿地是保护动物栖息和生存的环境。重点抓好长荡湖、沙河水库、大溪水库以及一些塘滩湿地保护,全面启动湿地环境营造、龙潭林场天然榉树物种等保护项目,新建龙潭林场自然保护区,丰富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林木种苗工程。结合我市林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重点建设龙潭林场板栗良种繁育基地、生态型经济林苗木繁育基地,瓦屋山林场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和溧阳华宇生态农业示范园绿化苗木繁育基地,加强林木种苗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病虫害检疫,严格种苗生产经营管理,培植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科技示范园。至2007年,全市种苗生产基地建成面积达2万亩。
(五)木材深加工工程。充分发挥我市苏浙皖交界的区域优势,做大做强苏浙皖边界木材交易市场,同时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认真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取缔一些经营加工规模小、资源消耗大、效益差的加工企业,重点扶持“溧阳福华人造板有限公司”木材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六)森林旅游及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全市现有省级森林公园2处,面积3万亩,依托森林资源的旅游度假区2处,森林旅游业市场潜力巨大。因此,要充分利用本市的森林旅游资源,着力提高省级龙潭森林公园和西山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组建以国家4A级天目湖旅游度假区为龙头的森林旅游网络,促进森林旅游业快速健康发展。同时,着力抓好瓦屋山林场森林公园的规划、论证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成省级森林公园。
四、加强对林业发展的组织、管理和领导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市各级要广泛宣传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三资”投入林业建设,鼓励社会各界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建设,促进资本、土地、劳力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在全市形成浓厚的造林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绿色溧阳林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划、组织、协调和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完善领导干部造林绿化工作目标考核和重点绿化工程领导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抓出成效。
(三)制定规划,狠抓落实。各地要尽早行动,抓宣传、抓规划、抓落实、抓启动。一是要制定规划,明确实施区域;二是要创新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三是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四)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对“三资”投入林业营造的速生丰产林,放宽采伐政策,根据林权拥有者的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对退耕还用材林的耕地减半征收农业税,还经济林的耕地五年减半征收农业税;对公路两侧用于绿色景观通道的耕地予以减免农业税;对林木抚育、低产林改造及更新过程中生产的小径材、薪材给予免税,具体审批程序由实施单位申报,农林、财政部门审核。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明确造林主体,落实权利责任,加快推进林地、林木定权发证工作,维护林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落实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把重点林业生产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财政预算,给予重点扶持。进一步完善育林基金、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确保取之于林、用之于林。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镇(区)、各部门要把绿色溧阳林业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农林、城管、水利、交通、规划、国土、财政、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规划和建设。各镇(区)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本行政区域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同时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顺利实施。
(六)抓造林质量,促资源保护。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要求,实行造林质量、森林资源破坏、林业建设资金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以资金使用为重点,质量保证为核心,资源保护为关键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现代化。加大林地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批、植被恢复等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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