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1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3]16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3-09-11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溧政发[2003]167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农村公路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村经济的基础性设施,是沟通农村人流、物流、信息流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全市镇和行政村基本已通公路,但由于其技术标准低,路面状况差,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民群众生活需求还不相适应,部分地区农民出行还不方便。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意见》总体要求,常州市政府提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任务二年完成”的目标。为保证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的完成,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明两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引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方参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强化科学规划,节约耕地,保护资源;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建设水平。
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是:辖市到镇通二级以上公路,镇与镇通三级以上公路,镇到行政村通四级以上公路。到2004年底,全市累计改造农村公路528公里,其中市到镇81公里,镇到镇75公里,镇到行政村372公里。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上下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一项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和农村工作全局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成立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协调和解决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行业管理工作。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的组织实施。各镇(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考核;要科学决策,合理编排年度建设计划,加强对基础上实施的前期管理工作;要树立农村公路建设典型镇,以点带面,掀起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高潮,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目标。
三、加强农村公路规划、计划和行业管理
各镇(区)要从农村发展的全局考虑,坚持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村镇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地方长远规划相结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在公路征地拆迁中,对公路红线范围要提高一个等级,预留公路用地,即二级公路建设按一级公路标准预留,三级公路建设按二级公路标准预留,四级公路建设按三级公路标准预留。要充分利用原有公路,对改建的必要性、技术指标的可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实施的可能性进行分析,适应村镇建设规划布局。对新建公路,要与区域干线公路网和农村行政区划调整相结合,合理选择公路走向,避免重复投资,提高通达深度。
各镇(区)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和方案设计及时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组织编制年度农村公路改造建设计划,报常州市交通局;常州市交通局根据一揽子方案设计立项批复。
各镇(区)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技术方案规划,加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四、加强工程技术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一般应当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建设,着重提高路面等级,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增强晴雨通车能力。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农村公路技术等级根据性质、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分为二级、三级和四级公路三个等级。
市通达镇公路原则上采用二级以上公路。连接镇与镇之间的公路原则上采用三级以上公路。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原则上采用四级以上的公路。二级公路宜采用沥青砼路面,厚度不少于5c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时,二、三级公路板厚不少于20cm;四级公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板厚不小于18cm,路面宽度大于3.5m时,板厚不小于20cm。新建、改建(路面)的农村公路,路面基层应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等半刚性类型,厚度不小于16cm。新建的农村公路路面底基层可采用水泥稳定粒料(土)、石灰稳定粒料(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石灰工业废渣、填隙碎石等或其它适宜的当地材料铺筑。
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
各镇(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和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竣工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同时,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管理,加强原材料进场入口把关。各镇(区)要建立、健全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政府监督、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相结合的群管网络;要建立农村公路质量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把公路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搞好绿化美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市政府与各镇(区)、各镇(区)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和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形成社会合力。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单位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85%以上,真正将农村公路建成“放心工程”和“满意工程”。
六、加强建设资金管理
坚持多渠道筹集公路建设资金的原则,采取常州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各补贴一块,镇(区)、村自筹一块的办法多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常州市交通局对农村公路改造的资金补贴标准为:二级公路为12万元/公里,三级公路为8万元/公里,四级公路为6万元/公里;市政府对农村公路改造的资金补贴标准为:列属茅山老区镇的道路改造资金补贴为10万元/公里,其它镇(区)的道路改造资金补贴为8万元/公里,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改造的农村公路,经市交通局审核,并报常州市交通局立项批复后,先预付市政府补贴奖金的20%,工程竣工后,经市交通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剩余经费。2003年7月1日前完成农村公路改造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镇(区)要建立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专户,省、市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且只能用于支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款。使用国债专项资金的建设项目必须在银行开设“国债专项资金专户”,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各镇(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在项目完工后市交通、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市政府审核。
七、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
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要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长效管养机制。必须明确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主体,县道由市交通局负责养护管理,乡道、村道由所属各镇(区)负责养护管理。各镇(区)要明确农村公路管理部门,确保提供所需的养护资金,切实有效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完好畅通。根据公路养护的规范标准,建立公路养护市场,使公路养护实行市场化运作机制,择优选择养护作业单位。市交通局和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