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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3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4]9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8-03-17
发布日期:
2008-03-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
溧政发[2004]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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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第二批清理方案》(省政府第22号令),积极推进我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照省政府第22号令要求,现将我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41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6项)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各有关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并落实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后的监管措施和办法,防止出现管理脱节,不得借故推卸工作责任。
三、对本通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今后如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发布的决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制定的规章予以重新设定的,各有关部门应将相关法定依据报送市“三轮审改”办(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经市政府同意后恢复执行。
附件: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一、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41项)
1、省权限内不需要中央、省投资和平衡的基建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新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备案
3、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及经营网点布局审批
4、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核准(注:改为备案)
5、工程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审核(注:由注册建筑师代替并设过渡期)
6、省外、国(境)外承包人进入江苏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7、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8、停车场(库)设计方案审核
9、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的减免核准
10、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装备创新研制项目、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审批
11、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审批
12、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
13、纺织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纺织被动配额分配审核
14、用人单位招工(招聘)广告核准
15、碘盐分装企业卫生许可审批
16、车辆清洗站设立审批及车辆清洗运营证核发
17、设置广告显示屏核准
18、市区亮化、美化工程建设、改造审批
19、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竣工验收
20、一、二、三级道路客运企业资质审批
21、省际、市际零担货物运输、货运配载线路审批
22、申办外国入境签证
23、各种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核准
24、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备案
25、社会团体印章式样、银行账号备案
26、社会团体设立企业法人备案
27、设立婚姻介绍机构审批
28、大中型人防工程及指挥所工程项目开工报告、竣工验收审批
29、小型、零星人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30、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31、小型、零星人防工程项目审批
32、变更人防工程和设施使用权备案
33、人防国有资产转让、变更、报损、报废等审批
34、大中型人防工程及指挥所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决算审批
35、事业单位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审批
36、旅居香港、澳门特区居民申请回内地定居审批
37、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38、技术贸易机构资格审批
39、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
40、超出免征范围的单位防洪保安资金的减免审批
41、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审批
二、取消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6项)
1、设立小水泥厂审批
2、新建棉纺企业和现有企业在其经营范围内增加棉纺纺纱项目审批
3、设立缫丝绢纺生产企业许可
4、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
5、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6、个体工商经营人员从事就业准入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7、生产消毒、卫生用杀虫药剂和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卫生用品、隐形眼镜、人造器官等产品卫生许可
8、设立医疗美容机构审批
9、申请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审批
10、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许可
11、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营业性搬运装卸业审批
12、经营刻字业许可
13、设立典当行许可
14、申请开办旅馆审批
15、设立农村机械维修点审批
16、从事内水、近海捕捞业审批
17、从事丧葬用品生产、销售审批
18、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19、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审批
20、设立科技开发企业审批
21、非邮电部门单位或个人申请为邮电部门代办邮电业务、设置小型邮电业务代办点审批
22、申请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
23、设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审批
24、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审批
25、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26、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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