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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对楠木厅等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6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4]8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4-05-18
发布日期:
2008-03-1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楠木厅等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对楠木厅等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的通知
溧政发[2004]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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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九条等规定,对楠木厅等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现予公布(见附表)。
在划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上一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方可进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宣传与教育,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人人关心文物、个个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与文化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附: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附:
30处溧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时代
坐 落
保 护 范 围
1
铁木厅
清代
市凤凰公园内
本体建筑及外围向东25米,向西25米,向南32米,向北10米。
2
楠木厅
明代
市凤凰公园内
本体建筑及外围向东、西各20米,向南30米,向北18米。
3
唐石刻
井 栏
唐代
市凤凰公园内
以井为中心,半径14米。
4
太白楼
溧城镇高静园内
本体建筑及外围向东、西各20米,向南至河15米,向北18米。
5
高静石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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