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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7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8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4-13
发布日期:
2008-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我市从强化服务、落实措施、加强领导三方面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
市政府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
溧政发[2007]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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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大中专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营造关心、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整体氛围;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就促进我市毕业生充分就业和人才引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服务,全面推进无障碍就业
1、培育和完善就业市场。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动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相互贯通和信息共享。市人才、人力资源市场要积极举办公益性招聘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机会,在寒暑假举办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的同时,要认真组织好固定日(每月8日、18日、28日)招聘会以及各类专场招聘会。全年所有招聘会均为公益性招聘会,对所有招收毕业生的单位免收招聘摊位费,毕业生免收入场费,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列支。
2、建立公益性就业服务平台。一是加大毕业生服务网络建设力度。在各镇(区)建立服务联系点,进一步疏通毕业生需求信息收集渠道,逐步建立起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中心,各镇(区)为联系点的服务网络,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架起服务的桥梁。二是加速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积极主动、形式多样地做好毕业生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建立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溧阳市人事人才网的服务功能,开通毕业生就业网,并与省、常州毕业生就业网以及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链接。三是坚持毕业生就业服务公益性导向。定期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服务月活动;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及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失业登记服务,并免收档案保管服务费;免费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提供需求信息登记以及招聘信息发布等服务。以上免收费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6]155号)的规定给予补贴。
3、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应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凡经市民政局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或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毕业生,在不挑不拣的情况下,由市人事部门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在一个月内帮助其就业。要提供一些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和事业岗位专门安置和招录特困家庭毕业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溧政发[2006]155号)的规定,对吸纳特困家庭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落实政策,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
1、引导毕业生进社区、到基层就业。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毕业生。按照上级规定,逐步实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优先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大力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单位聘用毕业生,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在职称评定等方面要一视同仁;对他们当中从事科技工作的,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的,根据情况给予重视和支持。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到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2、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对毕业生的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能力培训,为到基层创业的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咨询等信息服务,对其中有贷款需求的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规定的微利项目给予政策规定的财政贴息。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以从事自由职业、短期职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在户籍管理、劳动关系形式、社会保险缴纳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提供服务。到各类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今后考录或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3、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计划地组织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未就业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职业技能和扩大就业机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市人事部门要定期了解就业见习单位的有关情况,加强与毕业生的沟通,协调解决就业见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要指导见习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就业见习证明。毕业生在就业见习期间由市财政和见习单位给予一定的见习生活补贴。
4、毕业半年后仍未就业并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可持市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登记证》,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本地失业人员统筹管理,享受国家关于失业人员就业的优惠扶持政策。
5、事业单位录用专业对口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经市人事部门审核后,可直接进入,同时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在空编和市政府当年度下达的进人计划内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由主管部门申报增人计划,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所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三、加强领导,大力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
1、目标任务。全年引进各类人才2000名以上,引进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650名,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30名。
2、工作措施。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进步,吸引本地籍人才回来就业、创业。制定公布《2007年溧阳市人才开发目录》和《2007年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引起全社会对重点领域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的关注和重视,引导人才向我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向规模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集聚,向工业园区、生产一线集聚。积极动员、组织用人单位到有关高校有针对性地招聘人才,加强与有关高校的合作,引才与引智相结合,吸引专家教授来我市开展智力服务与智力投资。充分发挥正昌、华朋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和上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作用,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招才引智比招商引资更重要”的观念,采取事业引才、柔性引才、高薪引才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主动走出去,积极引进紧缺人才。市有关部门要认真为来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落实好政府人才津贴、购房补贴、安家费、项目资助等优惠政策,解决好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开辟高层次人才服务的绿色通道。
3、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点工作,作为推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经常研究人才工作,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引进、培养、留住、用好人才的措施办法。市将把引进人才的目标任务列为2007年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创建“好班子”、“六好镇党委”、市人才资源开发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年终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事局等部门对引进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确保人才引进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附:2007年度部门、镇引进本科以上人才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2007年度部门、镇引进本科以上人才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 位
引进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目标任务
引进人才总数
其中:研究生学历
或高级职称以上人才
其中:正式办理
手续人数
1
市教育局系统
200
5
200
2
市卫生局系统
60
4
60
3
市经贸局系统企业
80
7
35
4
市农林局系统
4
1
2
5
市建设局系统
15
2
6
6
市交通局系统
15
2
6
7
市公安局系统
12
12
8
溧城镇企业
70
4
26
9
埭头镇企业
22
1
5
10
上黄镇企业
10
2
11
戴埠镇企业
18
1
6
12
天目湖镇企业
30
2
11
13
别桥镇企业
30
8
14
竹箦镇企业
15
4
15
上兴镇企业
24
1
8
16
南渡镇企业
20
4
17
社渚镇企业
25
5
合 计
650
3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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