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 移动端应用

  • 政务微信

  • 政务微博

  • 智能问答

  • 登录个人中心

  • 网站首页
  • 要闻动态
  • 魅力溧阳
  • 政民互动
  • 政府信息公开
  • 办事服务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市政府对市公安局通令嘉奖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18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07]20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07-02-12 发布日期:2008-03-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市公安局通令嘉奖的决定
市政府对市公安局通令嘉奖的决定
溧政发[2007]20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4年以来,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侦破工作领导责任制,不断健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充分发扬顽强拼搏、连续作战的斗争精神,诸警联动、快速反应、强势攻坚、奋力克难,相继成功侦破了2004年“3·28”、“4·1”杀人案、2005年“3·19”风暴歌厅杀人案、2006年“7·31”杀人案等34起现行杀人案件和杀人隐案,取得了连续三年命案全破的佳绩。命案的侦破,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权利,为建设“平安溧阳”、“法治溧阳”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我市力争“两个率先”和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鉴于市公安局在命案侦破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取得的优异成绩,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予以通令嘉奖。
  希市公安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一轮平安创建中作出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力争“两个率先”、创建“平安溧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常州市人民政府 溧阳人大网 溧阳政协网 溧阳市人民法院网
溧阳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17003616号-1  苏公网安备 32048102000256号  网站标识码:3204810031
网站主办单位: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溧阳市南环路18号网站地图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