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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对潘俊才等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9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3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3-06
发布日期:
2008-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对潘俊才等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潘俊才等同志记三等功的决定
溧政发[2007]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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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十五”期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拓创新,认真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十五”各项工作目标,为我市成功建成“十五”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示范市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评选“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溧委发[2005]3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个人记三等功一次,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潘俊才 上黄镇党委书记
蒋进章 横涧镇党委书记
赵海庚 社渚镇党委书记
崔文敏 市规划局局长
蔡金龙 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溧城镇镇长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作贡献,再立新功。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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