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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26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88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4-16
发布日期:
2008-03-2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市政府关于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溧政发[2007]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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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城中村 城郊村 老居民小区
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意见
溧城镇人民政府,市有关办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着力解决我市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盲点盲区,构建城区镇、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新机制,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对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现提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十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市政府全面达小康动员大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创优投资和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工作目标,以创建环境卫生管理优秀村(社区)、达标村(社区)为抓手,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责权明晰、标准统一、考核公正、定期公示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有明显提升。
二、总体目标
从2007年起,通过三年努力,力争使我市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面貌基本与中心城区相协调,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具体目标是:环卫管理制度健全,环卫保洁队伍稳定,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建立健全环卫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有效处置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
三、考核机构、内容
(一)考核机构
成立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城管、建设、爱卫和溧城镇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对考核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责任单位环境卫生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和环境综合整治情况汇报,通报检查考核及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牵头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溧城镇及其所辖各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要相应建立考评组织和制度,负责本管辖区范围内日常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 考核内容
1、城中村、城郊村考核内容。着重围绕环卫公共设施建设及保洁、村内环境卫生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及运输、水域保洁、粪便收集和运输、家前屋后卫生、规划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件1。
2、老居民小区考核内容。着重围绕目标管理所涉及的区内环境、绿化管养、清扫保洁、楼道卫生、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
四、考核范围、对象
(一)考核范围
溧城镇所属各城中村(先进村、唐家村、钱家村、图塘村、共联村、前棠村、宋庄村);城郊村(庄家村、湾里村、三和村、棠下村、罗庄村、南村、清安村、北水西村、泓口村、濑江村、上阁楼村);老居民小区(东升新村、后街新村、燕山新村、西苑新村、平陵新村、工人新村、眼香庙、热风炉厂地块)。
(二)考核对象
溧城镇所属各城中村、城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分管责任人;老居民小区所在社区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和分管责任人。
五、考核方式
(一)建立明查暗访制度。为确保各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在各村、居委会组织自查自评自纠的基础上,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严格按照《溧阳市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检查。为确保考评工作的客观公正,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城区范围内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市民组成市容环境监督小组,不定期参与市容环境卫生检查工作。
(二)建立检查情况点评制度。每季度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检查情况点评会议,通报检查情况,分析、点评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部署下季度工作,并将检查考评情况通过工作简报、新闻媒体等向全市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六、奖励办法
以明查、暗访(抽查)累计得分为依据,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责任单位全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得出年度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授予环境卫生目标管理优秀村(社区)荣誉称号;得分在80分以上的,授予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达标村(社区)荣誉称号;对80分以下的,评定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不达标村(社区)。市政府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被评为优秀村(社区)的,奖励3万元;被评为达标村(社区)的,奖励2万元,其中30%的奖励资金用于各村(社区)管理经费和添置必要的环卫基础设施,70%的作为考核对象的奖金(具体奖励办法由溧城镇另行制订)。
七、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城市管理法规,城管、建设、卫生、爱卫、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分类指导,着重在乱搭乱建、破墙开门、违规装修、油烟噪声、车辆停放、犬类管理等方面依法从严进行监管和执法。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城管体制重心下移的要求,溧城镇及其各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是所辖区域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溧城镇及其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村(社区)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具体办法,细化管理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按照“政府导向、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资金筹措原则,各村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小区环卫设施投入资金以及运行经费由溧城镇、村(居民会)及其受益者共同承担。溧城镇要加大投入,将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镇财政预算。各村、居委会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坚持市场化运作方式,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统一规划,抓紧实施”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配置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实施市场化承包制作业和委托环卫专业服务单位进行准物业化作业。年终,市政府将根据目标管理考核评定情况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村、社区公开栏,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发放公开信,组织党员、团员、青年、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市民的卫生意识。要充分发挥城管服务热线的作用,统一受理市民涉及城市管理的举报、投诉和求助,为市民监督落实村、社区环境卫生目标管理提供统一的受理平台,并将热线受理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增强市民支持和参与环境卫生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环境卫生工作深入人心、深入百姓,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1:溧阳市城中村、城郊村(结合部)环境卫生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2:溧阳市城区居民小区环境卫生目标考核细则
附件3:溧阳市城中村、城郊村、老居民区环境卫生达标标准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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