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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26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07]101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07-05-15 发布日期:2007-05-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
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政发[2007]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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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建设成果,建设国家生态市,促进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围绕“三提升一实现”工作主题,现提出我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建设国家生态市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常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生态理念统领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以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为出发点,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布局,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把溧阳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生态人居舒适、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富有特色的现代化山水城市。
  建设国家生态市的目标是:到2008年我市建成县级国家生态市。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生态市建设考核指标,今明两年我市将重点实施十大工程:
  (一)清水工程
  到2008年,全市COD排放强度≤4.5(千克/万元);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基本达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
  1、饮用水源地保护
  (1)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2)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推进天目湖库体清淤、中田河综合整治、生态湿地建设、平桥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实施。
  2、水环境综合整治
  (1)市域范围内的航道清淤疏浚工作,重点实施南河、丹金溧漕河清淤工程。
  (2)护城河及城中河(凤凰东桥至歌歧桥)河道清淤以及河面漂浮物日常管理工作。
  (3)实施河道、村镇塘坝清淤,完成市级河道清淤8条,村级河道清淤34条,全市各行政村每年完成河塘清淤土方8000方。加强丘陵山区水土保护工作。
  (4)实施全市化工行业提标行动及综合整治工作。全市所有化工企业实现废水“提标”排放目标,2008年6月底完成全市化工行业专项整治。
  (5)长荡湖环境综合整治。压缩网围养殖面积,实施清淤、沿湖生态堤岸建设,入湖河道整治与河口生态湿地建设、周边地区农村面源控制以及污染型工业企业搬迁等工作。
  3、节水与水资源重复利用示范
  开展工业节水和水资源重复利用。对溧阳市维多生物有限公司、溧阳市瑞阳化工有限公司、溧阳市昆仑热电有限公司、溧阳市溧化化学有限公司等用水大户实施冷却水厂内循环工程。
  4、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2007年一季度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200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蓝天工程
  到2008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强度≤4.8(千克/万元),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2级标准的天数达332天以上;单位GDP能耗小于1.2吨标煤/万元。
  1、产业结构调整及企业搬迁
  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工作,淘汰水泥机立窑生产线,淘汰国(省)道两侧及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石灰生产企业及轧石生产企业。对城区的重污染企业实行关闭或“退城进区”。
  2、推广使用天燃气
  在城市烟控区内强制推广使用天燃气,淘汰烟控区内除集中供热设备外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
  3、集中供热
  大力发展市区及江苏溧阳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加快实施热源点和热网建设。
  4、节能降耗
  突出抓好工业节能,做好钢铁、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工作,改造和淘汰高耗能设备,重点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力争上述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左右;推动建筑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广高效节电照明产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设备。
  5、燃煤锅炉脱硫
  (1)淘汰西山电厂35t/h燃煤锅炉,实施溧阳市昆仑热电有限公司2×35t/h燃煤锅炉发电机组分期脱硫。
  (2)对全市2t/h以上燃煤锅炉实施限期脱硫,平均脱硫效率达到60%以上。
  6、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
  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引导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排放的汽车,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加快机动车尾气检测能力建设。
  7、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建设工地监督管理;散装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扩大对道路清扫的机械化作业面;严格仓储管理,全市大型燃煤和建材堆场建成天棚式储库,在储库内配备自动控制的喷淋设施,建筑运输车辆在出施工场地前必须清洗。
  8、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
  对城区内所有餐饮单位限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三)绿色工程
  到2008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平方米。
  1、森林公园和生态功能区建设
  建设燕山风景区,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
  2、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建设和绿化工作
  加大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和道路两旁景观绿化建设,提升城市入口绿化品位,提高道路两侧绿化覆盖率。
  3、城市绿化
  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及维护,规划新增若干个城市绿地广场。
  (四)家园工程
  到2008年,全市农村生活能源中新能源所占比例达6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100%;农用塑料薄膜回收率达95%;农村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95%;化肥施用强度(折纯)降至250千克/公顷。
  1、绿色住宅建设
  在城区建设1~2个生态型居民住宅,严格按标准配套建设人居生态环境设施。
  2、农业面源控制
  加大秸杆综合利用力度,强化农业薄膜回收、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药、化肥的使用管理,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3、环境优美乡镇建设
  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原则,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设施,实施镇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加强集镇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到2008年全市80%以上的镇建成环境优美乡镇。
  4、生态村建设
  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实现农村固废资源化、无害化,全面实施“六清六建”工程,到2008年全市建成一批省级生态村。
  (五)清洁工程
  到2008年,全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1、企业清洁能源推广
优化企业能源消耗结构,提高天然气等新型能源的使用比例。
  2、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围绕产业技术的升级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对重污染行业如建材、化工、染纺行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3、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建设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做好垃圾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工作,加强市曹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使用管理。
  4、卫生厕所推广
  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农村地区,推广建设和使用卫生厕所,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
  (六)宁静工程
  到2008年,市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继续保持100%。
  1、区域噪声控制
  (1)逐步在城市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商业区和人口集中区域合理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
  (2)对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噪声排放超标的公共服务设施、经营场所责令限期治理。
  (3)严格控制工业噪声,推广使用低噪声设备,优先解决现有工业与居民混杂造成的噪声扰民问题。
  (4)城区指定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5)实施建筑施工机械自身的技术改造、施工作业方式改进,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加大对居民家庭装修装璜噪声污染的控制力度。
  2、交通噪声控制
  实施交通优化工程,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加强交通管理和加大道路、公交建设力度;加大航道的噪声管理,严格控制运输船舶进入老城中河段区域。
  (七)生态修复工程
  到2008年,全市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9%。
  1、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
  组织开展土地使用状况调查,进行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
  2、废弃矿山宕口修复
  对全市66个已废弃的宕口(约180万平方米)及下一步计划关闭的40个宕口(约120万平方米)进行修复整理。
  3、基本农田保护
  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清理与整顿。
  4、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设溧阳上黄水母山中华曙猿自然保护区,包括周边矿山修复、生态防护林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八)生态产业工程
  到2008年,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达20%;旅游区环境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1、循环经济示范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对溧阳竹箦荣鑫养殖有限公司、重啤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溧阳市阳光纸业有限公司、溧阳市溶解乙炔厂、溧阳市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循环经济示范工作试点。
  2、农林生态建设
  (1)提高农林复合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建成立体循环的农林渔生态体系。
  (2)严格按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农产品质量标准三位一体要求,组织标准化产品的生产,主要农产品中有机及绿色产品的比重必须达到20%以上。
  (3)以规模企业为载体,以生态理念为指导,建设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
  (4)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当地农业发展。
  3、农业生态旅游观光
  (1)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景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2)生态旅游建设。以“两湖两山”(天目湖、长荡湖、南山、瓦屋山)为重点,大力推进特色山水生态旅游景区(点)建设。
  (3)生态农业观光。发展集生态观光、休闲、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生态农业观光产业区。
  (4)发展生态旅游业。规划建设护城河旅游观光带;合理开发环天目湖旅游工程;规范农家乐等类型的生态旅游;积极开展旅游区环境综合整治,引导旅游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范旅游区的环境管理。
  (九)生态安全工程
  1、饮用水安全保障
  完成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报省政府批准;全面实施沙河水库、大溪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保护重要水源涵养区。
  2、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配套建设与危险废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中心。
  3、环境安全应急系统建设
  (1)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全市环境风险源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系统;建设环境事故应急指挥系统,配套建设高效的硬件与软件系统;实施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环境安全预防管理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建成放射源远程监控系统,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装备,形成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大力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环境信息、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等系统能力和环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使之适应城市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需要,实现环境管理系统的现代化。
  (十)生态文明工程
  1、标志性生态文化建设
  在溧阳文化网站的基础上建立溧阳“生态文化建设”网站,在吴楚农耕文化园建立生态教育基地;开展生态文化培训和生态文化建设学术交流与研讨,开展“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人文溧阳”的主题活动。加快建设市文化中心,规划建设中心镇标志性文化工程。
  2、生态培训和宣传
  (1)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分别组织开展党政领导、企业法人、在职职工、学校教师、镇村干部生态知识、绿色社区建设、绿色学校建设的培训以及环保治理设施操作人员上岗和环保产业从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工作。
  (2)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广大公民了解自身环保权利、责任和义务;在主流媒体开设环境保护的专版、专栏,宣传生态建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成效,充分发挥舆论的先导作用和监督功能;编印《溧阳市民环保行为手册》,定期编发《生态市创建工作简报》。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发动阶段(2007年1月—2007年3月)
  1、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评审、报批。
  2、组织制订《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方案》。
  3、成立溧阳市建设国家生态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和指挥部工作办公室,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4、制定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专项行动计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4月—2008年3月)
  1、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建设专题会议,部署、督促、检查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2、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各责任镇(区)、部门按照分解的任务表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在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退化土地恢复率和规模化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率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新闻媒体组织报道建设工作,营造氛围,编制建设国家生态市工作简报。
  4、建设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督查工作进度,考核工作成效。
  5、分阶段邀请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厅专家对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考察、指导,并及时整改。
  6、市统计局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7、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总结交流阶段性工作经验,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三)自查整改阶段(2008年4月—2008年6月)
  1、各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向市建设生态市指挥部提交自查报告;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有关台账和资料。
  2、市建设生态市指挥部组织对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有关单位全力整改。
  (四)申请验收阶段(2008年7月—2008年8月)
  1、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完成相关台账、原始记录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2、市政府向省环保厅申请国家生态市预验收,做好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经省环保厅推荐,市政府向国家环保总局提出建设国家生态市的申请报告、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
  (五)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9月—2010年10月)
  1、对国家生态市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建设过程中的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
  2、探索新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提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的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生态市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推进。为确保生态市建设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科学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建设指挥部,由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具体负责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指挥协调,实行定期研究和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挥部下设生态市建设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各镇要设置相应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市指挥部和生态市建设办公室开展工作,尽快形成高效的生态市建设工作网络。
  (二)建立目标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干部环保实绩考核机制,建立生态市激励、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层层分解目标责任,签订建设目标责任状,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工作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各级综合评优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建立生态与环境保护审计制度。设立环保目标完成奖和环境保护重大贡献奖,对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完善环保发展机制。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机制,严格实行准入机制,在开展项目规划和建设时,必须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逐步推行排污总量有偿分配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交易权制度和污水处理按质收费制度,用经济杠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有奖举报等激励机制,建立公众听证制度,推动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镇两级财政要把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逐年加大对环保的投入,确保财政对环保支出的增幅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一般预算支出中环保类支出比“十五”期间增长1.5倍以上。恢复设立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增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政策,调整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开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适当提高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试点。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市场,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实行政策扶持,让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经营领域,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五)加快监管能力建设。从应急队伍建设、装备配置、技术标准、科技进步、应急信息平台、综合指挥协调系统等方面,建立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应用遥感(RS)等先进技术,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快建立市现代化环境监测中心,建设重点污染源和重要水功能河流的自动监控系统,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与处置系统,配备现代监测装备,强化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快速反应速度,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加强环境战略与理论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及科技攻关,提高生态市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
  (六)积极推进法制建设。为保证生态市建设有序推进,根据实际需要,以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为主要内容,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保障生态市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破坏现象。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公开曝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生态市建设走上法治化轨道。
  附:溧阳生态市建设近期(2006-2008)生态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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