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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27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16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9-12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市政府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
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溧政发[2007]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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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状况,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现将整治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自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对各交通道路沿线、河道沿线、各镇(区)集镇及自然村、旅游景区的积存裸露垃圾进行集中突击清理,使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二、整治标准
按照“洁(村头巷尾无暴露垃圾)、齐(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清(河道河塘无漂浮杂物)、净(街道村庄无乱涂乱贴)、美(路边桥头无杂草丛生)”的标准,扎实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
三、组织机构
挥、协调“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强化领导。各镇(区)、行政村(居委会)都应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三级齐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镇(区)是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明确整治活动的负责人及联络员,细化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标准、措施;要立即组织本镇(区)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大清扫、大清洁、大清运”活动,稳步推进突击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各自职能,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镇(区)、市有关部门要采取进村动员、入户座谈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典型事迹和道德行为规范,动员群众从我做起,人人动手,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广泛发动,共同参与。各镇(区)和市各部门要自觉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市各部门要挂钩联系到镇,深入到村,定点定人定工作量直接参与定点镇、村突击整治活动,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突击整治月”活动各项工作强势推进,快速运转,高效落实。
(四)注重实效,强化督查。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指挥部要抓紧制定《溧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评分细则和奖惩措施。各镇(区)要对照《溧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对本镇(区)范围内的所有自然村进行自查,经自查认为合格的,由各镇(区)向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指挥部申请检查验收。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指挥部组织对申请验收的镇(区)按不少于30%的自然村进行随机抽查和考核验收。对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工作完成较好的镇(区),市将予以表彰;对验收不合格的,市将以一定的形式予以通报和曝光。
附件:溧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活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
溧阳市“城乡生活垃圾突击整治月”
活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赵国兴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储利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魏苏仁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朱开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芮和军 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知人 市环保局副局长
韩金红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夕仙 市财政局副局长
谈国方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福保 市水利局副局长
史国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史建明 市爱卫办副主任
霍云霞 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溧城镇党委副书记
王岳斌 天目湖镇党委宣传委员
王旺荣 埭头镇政府副镇长
狄洪平 上黄镇人大主席
董建忠 戴埠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宋益华 别桥镇党委副书记
刘明强 竹箦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李筱牛 上兴镇党委副书记
张迎春 南渡镇党委副书记
施方庆 社渚镇党委副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由魏苏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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