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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批转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30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11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5-29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7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批转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发[2007]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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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2007年全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
市“三清”工作领导小组
2005年以来,全市农村“三清”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部署下,通过各镇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已建成“三清”达标村146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0%。2007年,我市农村“三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健康卫生素质为目的,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以“清洁村庄、清洁家园、清洁河道”为主要内容的“三清”工作,把农村“三清”工作作为“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具体实践,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三清”工作的意见》(溧委发[2005]6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本着量力而行、积极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三清”工作范围,今年全市要新建60个“三清”工作达标村,到年底使全市7 O%以上的行政村达到“三清”工作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一批省和常州市级卫生村。
二、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三清”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加快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2、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各镇要认真组织学习农村“三清”工作考核细则,逐条对照,掌握标准;开展“三清”工作时要着重在垃圾房建设、户厕建设管理、环境卫生整治及污水沟塘治理等几个方面把好关,确保“三清”工作质量。
3、健全制度,长效管理。已建成的“三清”达标村要建立健全日常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区,对镇村道路、公共厕所、垃圾房及河道、沟塘实行定人定时保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实施长效管理。要强化对保洁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农村“三清”工作效果。
4、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市财政将继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及“三清”达标村、卫生村的奖励,标准仍按溧委发[2005]6 1号文件执行。各镇也要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政策,并及时兑现,以推动“三清”工作的顺利开展。
5、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舆论宣传,加强行政推动,积极组织引导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动员群众自找不卫生行为、自寻不卫生场所、自改不卫生陋习,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农村“三清”工作氛围。
6、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为加快推进农村“三清”工作,继续实行市级机关与各镇挂钩联系制度。相关市级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联系镇开展“三清”工作,要从人员、经费、制度完善等方面全力支持农村“三清”工作,在全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7、加强考核,全力推进。对各镇和联系部门继续实行捆绑式考核。把“三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完成当年目标任务并通过考核验收的镇和联系部门进行加分。
附:1、2007年溧阳市农村“三清”工作达标村任务分配表
2、溧阳市农村“三清”工作部门联系表
3、溧阳市农村“三清”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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