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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31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17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09-24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发[2007]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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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开展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意见
溧阳市工商局
为进一步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常州市政府转发常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意见的通知》(常政发[2007]12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保障消费安全,推动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经过3-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一套具有溧阳特色的比较科学和完善的放心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一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全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行业、镇和社区,把溧阳建设成为江苏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具体目标为: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扩充完善全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全市联动的汇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联合监管体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商场、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镇、社区、行业和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诉、投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活动的知晓率、认同度达90%以上。
二、方法和步骤
(三)突出重点。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紧密围绕与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群众投诉多、社会关注度高的行业和单位,以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全市以食品、药品、旅游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各镇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本镇阶段性的创建工作重点,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创造性。
(四)整体推进。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从侧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为主向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质量延伸,从侧重创建“放心消费”单位为主向消费领域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延伸,从侧重优化城镇消费环境为主向整体提升城乡消费环境延伸。
(五)分步实施
。
坚持逐年评选“放心消费”单位,逐年扩大创建范围。2007年,通过宣传发动,首先选择一批行业排头兵单位先行试点,按照市、镇两级创建目标,集中力量抓好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运作模式,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单位。2008年,在评创“放心消费”单位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向同行业其他单位、推向其他行业,全面启动行业、镇及社区创建活动,并评选出一批“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社区、“放心消费”镇。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城市的创建活动,把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全面评创“放心消费”单位、“放心消费”行业、“放心消费”社区、“放心消费”镇、“放心消费”城市。
三、工作要求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总负责,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的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镇政府也要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始终坚持把监管市场、规范秩序、服务社会、促进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强化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企业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满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七)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行业协会要制订推广适合本行业特点、可操作性强的创建活动指标评价体系,协助市建设、农林、旅游、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本行业的规范管理。坚持以“规范管理、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为主要创建内容,增强市场主体开展创建活动的内动力,努力实现行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良性循环。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质量承诺、信息公示等企业自律制度,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八)努力探索“放心消费”长效机制
。
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加快建立市场引导、企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完善企业信用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用共享。积极推动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加快为民服务热线协作联网,畅通消费诉求渠道,便捷维权程序,形成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的整体合力,增强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应变能力。切实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建设,全市291个行政村、51个居委会力争在3年之内,全部建立消费维权投诉站,同时在一些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做到人员、场所、办公设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就近申诉、投诉,把消费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附:溧阳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溧阳市“
放心消费”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小其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唐洪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学军 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赵善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严 涛 市经贸局副局长
张夕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庄治斌 市建设局副局长
黄勤芝 市农林局副局长
史宙豪 市卫生局副局长
芮志福 市粮食局副局长
贾宇光 市物价局副局长
陈芳梅 市广电局副局长
朱红新 市旅游局副局长
狄伟新 市供销总社副主任
张正荣 市工商局副局长
郭小平 市质监局副局长
焦德龙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庄志伟 市盐务局副局长
孙立群 常州市烟草公司溧阳营销部副经理
杜德民 溧城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庄松年 天目湖镇人大筹备组组长
周俊伟 埭头镇调研员
王建生 上黄镇副镇长
赵俊波 戴埠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周国秋 别桥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俞秀潮 竹箦镇党委副书记
刘敬健 上兴镇政府筹备组副组长
张迎春 南渡镇党委副书记
施方庆 社渚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由方学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善坚、张正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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