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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等8个单位和李小勇等50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33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07]125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07-06-06 发布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等8个单位和李小勇等50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给予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等8个单位和李小勇等50名个人记功的决定
溧政发[2007]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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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6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服务“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开拓创新,认真工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鼓舞斗志,在单位申报,组织、人事部门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等8个单位各记三等功一次,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对李小勇等50名个人各记三等功一次,各奖励人民币800元(名单附后)。希望受奖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接再厉,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溧阳”再立新功。
  附:记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名单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
记三等功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记功单位(8个)
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市公安局杨庄派出所
市公安局横涧派出所
市公安局周城派出所
市公安局沙河水库派出所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市公安局警卫科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科
二、记功个人(50名)
李小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永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波涛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建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国权    上黄镇政府副镇长
钱庆芳    别桥镇党委副书记
李国平    社渚镇党委副书记
江  涛    戴埠镇党委副书记
张迎春    南渡镇党委副书记
董  荣    市纪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孟庆忠    市反贪局侦查科科长
姜竹旻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雄伟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朱云康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
俞明松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潘  杰    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
谈  峰    市公安局西门派出所民警
张志方    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
芮子钢    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
吕志强    市公安局马垫派出所副所长
姜  峰    市公安局天目湖派出所民警
周  剑    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副所长
费惠彬    市公安局上沛派出所所长
李荣才    市公安局别桥派出所所长
李志强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郊区中队中队长
杜德胜    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杨庄中队中队长
丁  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科长
周  伟    市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主任
周瑞华    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副科长
吴锁顺    市国土资源局戴埠所所长
周志超    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周豪军    市卫生局合管办主任
彭宏伟    市人民医院普外科副主任医师
戴梅仙    市中医院综合科主任
姚志坚    市城管局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
杨忠义    市人武部中学生国防教育训练基地副主任
陈双喜    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邬小奇    市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胡建军    后六中学校长
宋江涛    西平小学校长
史晓中    江苏省溧阳中学德育教育处副主任
李  军    光华中学高中部教师
汤建国    市二中副校长
史忠良    后六小学教导主任
葛连生    戴埠高中教师
赵竹芸    社渚小学教科室副主任
芮  进    上兴中学副校长
马  艳    别桥中学教师
蒋春玲    竹箦中学教研组长
芮和保    南渡初中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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