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34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7]21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7-12-28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的有关要求
市政府关于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的通知
溧政发[2007]219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缓解我市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06]202号)精神,结合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运行情况,现就做好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全市参加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且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患病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其他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及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意外死亡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
二、补助方式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将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部分基金,根据各镇实际参保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镇(见附表1),并委托各镇政府做好此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金(以下简称“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须在2008年1月15日前完成“补助金”的发放,并于2008年1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上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管办)备案:
1、《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申请表》(附表2)、《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汇总表》(附表3);
2、医疗补助对象的门诊或住院发票、病历、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合管办核对后及时返还),所在行政村委会(居委会)或敬老院出具的书面证明。
(二)各镇要认真做好排查摸底、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补助金”发放工作,坚持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不得任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申请医疗补助必须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各镇要将拟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在镇、村(社区)公示1周,市举报电话(87224257)也一并公示。
(三)实行医疗补助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补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补助工作结束后,将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审计、财政、卫生等部门于2008年3月对各镇“补助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表:1、《2007年度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分配表》;
2、《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申请表》;
3、《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汇总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07年度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
位
金
额(元)
溧城镇
538070
天目湖镇
335590
南渡镇
281256
社渚镇
334674
上黄镇
137242
埭头镇
136037
别桥镇
314562
戴埠镇
224034
竹箦镇
326418
上兴镇
372117
合 计
3000000
附表2:
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补助申请表
补助对象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对 象
类 别
疾 病
名 称
患 病
时 间
医药费
总金额
已补偿
总金额
户 主
姓 名
与患者
关 系
联 系
电 话
家 庭
住 址
陈述申请理由: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或敬老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此表1式2份,上报市合管办1份,自留1份;
2、此表可复制。
附表3:
2007年度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汇总表
镇(盖章) 月 日
补助对象姓 名
性别
年龄
对象类别
疾病名称
患病时间
医药费
总金额
已补偿
总金额
补助金额
户主姓名
与患者关 系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注:1、此表1式2份,上报市合管办1份,自留1份;
2、此表可复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