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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36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4]135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4-08-23
发布日期:
2008-03-2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全市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目标、措施、要求等
市政府关于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通知
溧政发[2004]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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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村庄绿化工程建设,是全市绿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改善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提高绿化覆盖率,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富民强市进程,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全面启动绿色溧阳林业行动的意见》(溧政发[2003]6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工作,特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意义
当前和今后几年,是我市城乡绿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打造绿色溧阳,提升溧阳发展环境的关键时期。加强村庄绿化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是我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创建省和国家园林城市的需要,也是我市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的重要举措。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村庄绿化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来抓,做到认识上全面提高,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落实,力争通过数年的努力,使全市农村的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规划为先导,中心村为载体,将村庄绿化工程与中心村规划建设、经济林专业村和家庭休闲农庄建设相结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部门配合,农民参与”的办法,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建设。
三、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目标及标准
(一)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各镇(区)争取每年选择1至2个具有一定规模(农民家庭300户以上、人口1000人以上)、基础条件(村级经济、自然环境、人文景观等)较好的中心村,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到2010年,全市力争有50%的中心村达到村庄绿化工程建设标准。
(二)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标准是:进村主要道路两侧、村庄空地、居民家前屋后,都要达到绿化标准,村庄范围内,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其中,乔木树种数量达70%以上,树木品种10个以上,常绿树、落叶树、花灌木搭配合理;每个村的树木数量不低于3000株;建设一块60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绿地;村庄四周外围的农田,完善建设提高农田林网。
四、全面落实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各项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标语、板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从自身做起,主动参与、支持村庄绿化、美化工作,为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全面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认真调查,严格报批。各镇(区)要抽调专人对本地的中心村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初步拟定开展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中心村。同时,由市绿化办会同市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赴实地勘查,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由市绿化委员会负责批准实施。
(三)明确职责,精心实施。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树苗供应、统一标准质量”的要求,坚持镇(区)负总责,中心村具体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农民积极参与的办法,全面推进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市建设、规划等部门要及早做好中心村发展的相关规划(含绿化),并监督实施;市交通部门对确定实施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中心村道路要完善设计规划,并支持建设;市农林部门要组织好优质树苗供应,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创新机制,加大投入。要采取镇(区)财政拿一点,社会捐一点,有经济实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投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村庄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按规划要求搞好家前屋后的绿化。同时,市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挂钩联系的镇(区),对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给予相应的支持。
五、切实加强对村庄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庄绿化工程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全市上下要把村庄绿化工程建设作为全市绿化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列入议事日程。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村庄绿化的组织实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将重点抓好2至3个中心村的绿化建设,各镇(区)也要抓好1个典型。要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层层分解任务,狠抓措施落实。
(二)强化工作责任。为进一步理顺“责、权、利”关系,市与镇(区)、镇(区)与各绿化工程建设中心村都要签订绿化建设工作责任状,细化分解责任。同时,按照“谁栽树,谁所有,谁管养,谁受益”的要求,引导中心村与村民签订绿化工作协议书,层层建立起村庄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制。
(三)严格考核验收。每年10月,市将组织对村庄绿化建设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村,由市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分别奖励5万元(暂在绿化资金中列支);对绿化工程建设不达标的,市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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