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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41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6]6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6-04-02
发布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实施意见
溧政发[200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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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资源集约,不断提升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我市邀请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会同市发改局、经贸局、规划局、国土局联合编制了《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为认真组织实施好这一规划,确保规划落实到位,发挥规划的最大成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重要性的认识
编制《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是加快我市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产业升级,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进一步集约利用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明确了我市今后一个阶段工业经济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发展重点、产业布局和园区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好《溧阳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对于合理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加快培育具有特色的产业群体,对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的集约利用水平,对于充分发挥现有优势,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对于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推动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的极其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划。
二、把握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重要环节
1、着力培育主导产业。根据我市工业发展现状、结构调整的要求和制造业发展的动态,本次规划提出了两大战略产业(电子信息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五大主导产业(输变电设备制造业、工程机械和车辆配件业、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业、建材工业、食品加工业)的产业定位和发展目标,要求两大战略产业必须做新做优,主导产业要做大做强,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具有一定基础的金属冶炼和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电力工业等其它产业的发展方向。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围绕这一产业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发展基础,着力培育规模骨干企业,加大企业自主创新力度,使每一产业都具有一批骨干企业的支撑,特别是两大战略产业必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大项目准入、大企业带动”战略,使战略产业真正成为下一轮我市工业发展的主体。
2、着力推进载体建设。本次规划在现有工业产业布局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工业发展的综合条件,经过充分论证,确定了以“一区五园”为重点的载体建设框架。各镇(区),特别是重点镇(区)要加大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着力改善园区综合环境,切实提升项目承载能力,其中,经济开发区要调整扩大规划开发面积,加快推进二期、三期建设,特别是要高起点、高标准实施建设好城北工业园,加速形成装备工业、生物医药等功能组团;天目湖工业园要在进一步拉开园区建设框架的同时,以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为导向,坚持高端产业发展战略,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产出效益、科技含量等标准,以一流的环境,全力打造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绸缪、埭头、上兴、南渡和戴埠等五个重点特色园区要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合理分工、错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功能,全力构建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的最优平台。
3、着力强化招商引资。各相关镇(区)要立足自身产业定位,研究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排出一批产业配套项目,广泛开展“产业链招商”,力争引进一批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吻合、上下游关联度密切的内外资龙头骨干企业。要切实加强专业化招商队伍建设,精心培育一批既会招商、又懂产业的复合型招商人才。要打破行政区划界线,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共享机制,走在竞争中合作发展的道路,确保内外资项目落户最适宜发展的区域。
三、落实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政策措施
1、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扶持力度。
(1)溧政发[2003]80号文件中明确的对各镇工业园区当年新建主干道路的路面面积进行补贴,市级示范工业园区每平方米补贴20元、其他工业园区每平方米补贴10元统一改为每平方米补贴10元,验收办法不变。
(2)对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中明确的“一区五园”实施重点扶持。
a、优先保障“一区五园”发展的用地需要。
b、在园区规划范围内,原则上安排不少于总供地量10%的商业住宅用地,供镇(区)出让,出让收益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c、对“一区五园”通过的园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实施规模连片开发,按照“前期申报、进程跟踪、竣工验收、补贴扶持”的原则,实行专项资金扶持。
(a)申报条件和范围:一次性实施工业用地开发面积不少于100亩;基础设施“三通一平”(主干道、水、电、土地平整)基本到位,符合项目开工建设的基础条件;按政策完成农民土地补偿工作和土地对上申报手续;补贴范围为净工业用地,不含商业住宅开发用地和道路、公共绿化等基础建设用地。
(b)补贴标准:经济开发区每亩补贴2万元,“五园”每亩补贴1万元(天目湖工业园按现行扶持政策执行)。
(c)验收办法:由市经贸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财政局根据园区前期申报资料、园区竣工验收请示,对照申报条件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验收资料档案,根据验收情况确定补贴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下拨补贴资金。
2、实施与重大项目建设相挂钩的扶持政策。
(1)扶持范围:全市各镇(区)。
(2)扶持项目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工业产业布局规划中明确的产业发展要求,属鼓励类项目,两大战略产业单个项目规模工业有效投入在3000万元(外资项目注册资本300万美元)以上,其他产业规模工业有效投入在8000万元(外资项目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以上,金属冶炼及加工业、建材工业不纳入范围。
(3)扶持政策:所有项目按单个项目的规模工业有效投入除以120万元/亩得出该项目的既定用地面积,按1万元/亩进行扶持。
(4)扶持资金用途:项目扶持资金不直接补贴到项目实施单位,而是补贴到镇(区)专项用于镇(区)工业园区(集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5)项目申报办法:由项目所在镇(区)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按年度向市经贸局申报,由市经贸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的规模工业有效投入,对项目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下拨补贴资金。
(6)市财政局、经贸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发现有违规使用补贴资金或者移作他用的,停止对该镇(区)的项目扶持。
四、加强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牵头,市发改、经贸、国土、规划、金融机构以及有关镇(区)负责同志参加。联席会议负责制定实施工业产业布局规划的有关政策,协调处理规划实施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联络、督办、考核和处理有关事宜等日常工作。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明确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促进和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各镇(区),特别是“一区五园”所在镇(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根据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加强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完善园区的载体功能,加大园区建设开发力度,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使“一区五园”真正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强力增长区、结构调整的先行区以及规模企业的集聚区。
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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