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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44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6]12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6-02-03
发布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表彰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的决定
溧政发[200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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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近年来,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抢抓发展机遇,加大技改投入,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市场开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全省行业龙头企业。在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公司始终坚持依法诚信纳税,积极回报社会,2005年上缴各项税收10038.2万元,成为全市首家年纳税超亿元企业。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经研究,决定对重庆啤酒集团常州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金30万元。
希望天目湖啤酒有限公司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为我市加快实现富民强市和“两个率先”的总体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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