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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批转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45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6]9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6-05-09
发布日期:
2008-04-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方案
市政府批转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发[200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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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批转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
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
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批转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九日
关于2006年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决战之年。全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城乡统筹的发展方针,继续推进“巾帼创业蓝天行动”,努力提高“巾帼文明示范岗”争创水平,动员和组织广大城镇妇女开展岗位建功、岗位成才、自主创业,全面开创“巾帼建功”活动新局面。
目标任务是:根据省妇联“百万妇女大转移”、“百万妇女大创业”、“百万妇女大学习”的要求,结合我市发展的实际,实施“三千”妇女创业工程,即“千名妇女大创业”、“千名妇女大转移”、“千名妇女大培训”。围绕这一目标,各镇、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在推进城镇妇女“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整合社会资源,在组织、人才、市场、信息、项目良性互动上创设平台,提供有效服务。
一、开展“巾帼学习行动”,努力提高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是要增强新一轮发展的意识。新年开启新征程,实干成就新伟业。面对发展新机遇,各级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加大对我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纲要、“有效投入年活动”目标任务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城镇妇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的意识,激发她们以发展求平等的创业热情,在更高层次上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贡献。各级妇联要在促进城镇妇女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提高素质、建功立业上下真功夫,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她们在“巾帼建功”竞赛活动中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为又快又好地实现“两个率先”发挥“半边天”作用。
二是要增强参与竞争的能力。学习知识、提高素质是广大妇女立足社会、应对挑战的内在决定因素,是开发女性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妇女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各镇、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帮助广大妇女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激励广大妇女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面向广大家庭,继续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倡导家庭成员学文化、学科技、学法律;面向知识女性,以提高她们的思维开拓能力、知识应用能力、管理协调能力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她们提升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能力;面向女职工,重点引导她们学习现代文化科技知识、岗位操作技能、法律应用知识,提高她们的职业技能储备和岗位竞争能力;面向进城务工妇女,继续实施“新市民巾帼素质工程”,提高进城务工妇女的自立、适应、竞争、创新能力。
二、推进“巾帼创业蓝天行动”,为城乡妇女创业创造搭建舞台
妇女积极参与就业创业,是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提升妇女社会地位、实现科学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据省妇联提出的“百万妇女大创业”和我市开展的弘扬“三创”精神的要求,市妇联去年启动和实施了“巾帼创业蓝天行动”,为妇女就业创业搭建平台,促进城乡妇女发展。各镇、各单位领导小组要积极营造鼓励广大城乡妇女就业创业的环境和氛围,强化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帮助妇女敢创业、创新业、创大业。
一是要进一步营造创业氛围。继续加大创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把促进女性创业作为“巾帼建功”活动新的着力点,在全市城乡妇女中深入开展“巾帼创业蓝天行动”和以“诚信、文明、创新、创优”为主题的“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宣传百名女性典型,给创业女性造势,为成功女性喝彩,激励和引导城乡妇女树立争创一流、敢为人先的理念,发掘自主创业的潜力;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妇女进行创业探索,帮助她们创业成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业、勇于创业、乐于创业、支持创业的氛围,真正做到让想创业的有机会,会创业的有舞台,创大业的有地位。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创业素质,增强她们的创业技能,是帮助创业女性成功的关键环节。各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网络优势,依托各自的培训中心和活动阵地,或借助社会培训设施,建立巾帼就业培训基地;要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和城乡妇女创业项目的特点,以及不同层次女性的发展需求,开展多层次、多门类、多渠道的妇女创业培训,重点突出缝纫培训、家政培训、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将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创业辅导和创业培训活动,提高创业女性学习、创新、协调的能力。通过创业培训,帮助她们全面掌握创业所涉及的工商注册、项目选择、资金筹措、经营管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知识,并协调各方面争取支持,引导她们积极领办、创办各类企业。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以“创家业、办企业、成事业”为主题,大力推广适合妇女创业发展的模式,即鼓励女能人创业,推动妇女创业;充分发挥巾帼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功能,带动妇女创业;鼓励农村妇女发展庭院经济,引导妇女创业;做大做强家庭作坊,扶助妇女创业;打造妇联家政品牌,促使大龄失业妇女创业;帮助创业女性探索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老年人生活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服务人员专业化的服务。继续发挥巾帼创业专家咨询团的作用,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宣传,推出一批适合女性创业、投资小、见效快的项目,并帮助做好前瞻性预测和项目论证,帮助妇女学习创业知识,增强创业能力,科学选择创业方向,降低创业风险,实现创业发展;继续做好“4050”人员和失业妇女的再就业援助工作,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招聘活动,做大做强“巾帼家政”品牌,促进我市家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加强对新市民妇女的帮扶力度,一手抓提高,一手抓维权,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帮助她们提高竞争能力和文明程度,尽快融入现代城市生活,最终实现城乡妇女的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四是要进一步倡导创业带动。女经营者协会是全市女厂长经理、女经营管理者和工商界中具有代表性的妇女骨干联合组成的社会团体,集聚着本地妇女创业精英,积极投身创业、带动妇女创业是女经协和女厂长经理义不容辞的责任。围绕我市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动女经营者优先吸纳农村妇女劳动力和城镇失业妇女和女大学生,树立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的优秀女企业家典型,推动企业走出一条经济和就业双增长的新路子;加大对初创业妇女的扶持力度,开展“1+1”女性创业培育工程,即发动女企业家与初创业女性结对,激发妇女创业信心,带动更多女性走自我创业之路。
三、深化“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为女职工岗位建功提供有效载体
“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是妇女工作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有效途径,也是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重要载体,更是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女性成才的有效形式。各“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出更多适应时代需要、适应妇女特点、适应女职工建功立业普遍要求、吸引力更强的活动形式,使这项活动真正成为广大城镇妇女提高自身素质、创造崭新业绩、展现时代风貌的品牌活动。
一是要与时俱进,确立重点。今年创建工作以“诚信、文明、创新、创优”为主题,积极动员和组织城镇女职工贯彻好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四优先”发展方针,把“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创建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促进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镇妇女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使本单位、本行业文明建设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继续开展向邓建军同志学习活动,引导城镇妇女学习现代科技知识文化、岗位实用技术,组织女职工参加常州市第八届职工技术竞赛活动,并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提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等活动,激发广大女职工的创造热情和聪明才智。
二是要勇于实践,开拓创新。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各领导小组要积极调整形式,充实内涵,赋予活动鲜明的时代特征,推进示范岗创建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要发挥“巾帼文明示范岗”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大力开展学习型、创新型、节约型、服务型示范岗创建活动,尤其要在服务业、新经济组织等新市民较集中的行业中开展争创活动,提高进城务工妇女的文明程度。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今年重点在科教文卫、新社会经济组织中拓展“巾帼文明示范岗”的争创领域,提高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创建活动中,要岗星并举,教育引导在岗妇女树立人人可成才、行行出状元的观念,优化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发挥才干的环境,使示范岗成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的示范高地和火车头。
三是要规范程序,科学管理。要把“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纳入行业和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科学布局。要按照质量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自我申报、群众评议、自下而上、逐级报批的申报要求,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查阅申报材料、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征询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由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正式命名授牌。从中择优逐级推荐申报常州市级岗、省级岗、全国岗。要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激励、考核、监督等一系列活动保障机制,以后主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自我测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查出不符合条件的示范岗坚决予以摘牌。各单位、各行业都要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机制,一方面要求各示范岗设置建岗目标、措施、服务承诺、意见箱(簿)、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组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和示范岗之间的互动活动,扩大“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影响力和社会声誉,真正成为社会文明的窗口、行业形象的板块、城市妇女工作的亮点。
四、全面提升“巾帼建功”活动水平,为加快“两个率先”服务
“巾帼建功”活动要紧贴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与各成员单位工作的结合点,选好活动的切入点。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领导小组要不断总结多年来在创建活动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创新思路,科学定位;开拓领域,扩大对象;探索形式,勇于实践;健全制度,督促检查;提升水平,增强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把“巾帼建功”活动与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推动、同检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二是要加强信息交流,提升服务水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组织服务工作,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定期交流情况,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更好地推动面上的工作。三是要立足新起点,开启新征程。2006年是溧阳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之年,要把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广大妇女创业创新创优的实践中,就必须把全市广大城镇妇女动员和组织起来,广泛参与“巾帼建功”竞赛活动,进一步发挥她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蕴藏在妇女中的巨大创业潜能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为开创“十一五”时期又快又好发展的崭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溧阳市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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