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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关于表彰溧阳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50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发[2006]173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
产生日期:2006-10-11 发布日期:2008-04-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表彰溧阳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表彰溧阳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溧政发[2006]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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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各基层单位、广大老龄工作者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积极做好老龄工作,努力开拓老龄事业,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工作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政治思想好,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今年是溧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立20周年,10月30日(农历九月初九)是江苏省第19个敬老日。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溧城镇人民政府等5个先进集体、史金海等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为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溧阳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溧阳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
 
溧阳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5个):
溧城镇人民政府         新昌镇人民政府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老干部局
 
二、先进个人(10名):
史金海    潘建芳    万鳌智    殷生荣    陈桂生
王淑宇    方志荣    伏国庚    李国雄    吴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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