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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河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0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6]18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6-11-09
发布日期:
2008-04-07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沙河水库封库禁渔的时间、范围等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沙河水库封库禁渔的通告
溧政发[2006]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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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天目湖水源地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利用沙河水库渔业资源,维护库区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和生物链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沙河水库实行封库禁渔,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库禁渔的时间和范围: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10月31日,范围为沙河水库水域。
二、封库禁渔期间禁止所有的渔具入库作业,禁止销售、收购非法捕捞的水产品。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罚款、赔偿渔业资源损失、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渔具、没收渔船等处罚。
四、对拒绝、阻碍渔政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抗拒管理、扰乱库区治安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由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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