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99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发[2008]17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
产生日期:
2008-12-05
发布日期:
2008-12-1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规定了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
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政发[2008]173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市政府
关于印发溧阳市2009年度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
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08〕172号)精神,充分调动各镇和市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扩大居民参保覆盖面,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对全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全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为16.25万人。下达各镇的参保人数以各镇人口总数的25.6%比例确定(见附件)。考核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
2.各镇按缴费基数2%的财政补贴部分应与参保人数同步到位。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基本奖:完成市政府下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目标任务的,每完成1人奖8元,完不成任务的不奖励。
2.超额奖: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参保目标任务的,每超额完成1人奖10元。
3.市政府对率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个镇进行表彰;对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完不成参保任务的处罚办法
对于未完成参保任务和财政补贴未到位的镇,市政府将扣减各镇相应财力。由市财政在与各镇年终结算时,按各镇未完成任务的人数,每少1人扣减缴费基数的8%(580元);对镇财政补贴2%未到位的,扣减相应金额。扣减财力划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充实基金。
(三)奖励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
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专项列支。各镇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基层站所、村委会(居委会)业务经办人员。
四、考核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把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各镇、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助,加强沟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服务效能。要加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把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镇要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及时将指标分解到村。市农保中心和各镇劳保所要切实履行劳动保障职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市政府将建立参保进度情况报告督查制度,按月报告进度,按季督促检查,确保参保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各镇、市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组织实施并报市政府审批。
附: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标分解表
附:
溧阳市2009年度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标分解表
序 号
单
位
参保指标
1
溧 城 镇
25870
2
戴 埠 镇
13370
3
天目湖镇
17770
4
上 黄 镇
6850
5
埭 头 镇
7190
6
别 桥 镇
17810
7
竹 箦 镇
16060
8
上 兴 镇
20110
9
南 渡 镇
18940
10
社 渚 镇
18530
合 计
16250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