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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市政府机关大院车辆进出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06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3]3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3-05-12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市政府机关大院车辆进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市政府机关大院车辆进出管理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3]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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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政府机关大院内部管理,维护良好的机关办公秩序,现就加强市政府机关大院车辆进出管理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进入市政府机关大院的汽车必须凭溧阳市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方可进入。
二、省级机关、常州市级机关来溧检查指导工作需进入市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凭江苏省省级机关汽车通行证、常州市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或其它有效证件进入。
三、其它汽车进入市政府机关大院必须在大院东南侧门卫进行登记,经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并由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地点停放。
四、所有进入市政府机关大院的汽车均不得在主楼南北两侧平台停放。
五、以下部门和单位可凭汽车行驶证(附带行驶证复印件)到市政府办公室车队(市政府大楼主楼一层,联系电话7269188)办理溧阳市市级机关汽车通行证。
1、市级机关、事业单位;
2、镇、区机关;
3、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
六、所有进出市政府机关大院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进出大院各大门时均需下车推车进出,进入的车辆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
七、本通知自二OO三年六月一日执行。
八、请各机关部门、单位,各镇、区抓紧到市政府办公室车队办理领证手续,并通知所辖相关企业办理。
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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