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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3]46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3-06-10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4年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
溧政办发[2003]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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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搞好夏季西瓜市场的专项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市容整洁、交通畅通,促进市场繁荣,经市政府研究,特制定今年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方便群众,保障市容,促进繁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职能,保障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制度化。
二、管理方式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溧城镇、城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分工负责,互为联动,形成合力。其中溧城镇及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市城管局负责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
三、市场设置
江苏省苏浙皖边界市场为西瓜批发市场,一切载西瓜的机动车必须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东升路(东升新村大门以东)、大营巷市场、南安小区西侧人行道、粮丰路、西后街(中医院对面停车场)、北河沿(荷花桥堍空地)、凤凰家具城人行道、昆仑东苑菜场人行道、北大街80号对面巷内、煤建路清溪花园边人行道、联盟村19号1幢北侧、张巷路、燕山东苑东侧人行道、文化新村三区南大门处空地、人民路(工农桥以东)等均为今年西瓜交易临时性占用场所,具体地点按对市容、交通影响较小的原则批准设摊,销售点要远离路口,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四、部门分工
1、市城管局对夏季西瓜市场管理要实施全方位综合管理。其中:市环卫处要在确保市区夏季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西瓜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在各临时销售点设置标志和垃圾容器,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制,保障各交易场(点)真正做到摊收地净;市城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市区非交易场(点)的取缔工作和所有临时销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市区各临时销售点(包括居民区内)要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尤其是市区主大街的随意占道交易行为,要坚决取缔。
2、市工商局全面负责市区西瓜批发市场及各农贸市场内西瓜销售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保障交易秩序井然、市容市貌整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周围乱设西瓜摊点的取缔工作。
3、市卫生局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负责对经营切片瓜的摊点落实卫生许可证制度,并要组织经常性检查、监督,严禁无防尘、防蝇设施的切片瓜上市经营。
4、市公安局在今年夏季西瓜市场管理过程中,关键要抓好市区交通道口秩序管理和各交易场(点)的治安管理。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各交通道口,严禁载西瓜的机动车擅自进入市区;另一方面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市区主大街的占道交易行为。
5、溧城镇负责各居委会对居民区内的乱设摊点要加强经常性管理。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工作,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既保障西瓜市场秩序井然,方便群众生活,又保证市区市容环境整洁、卫生。
2、对农民自产自销的西瓜上市销售,除市环卫处适当收取垃圾处置费外其他部门一律免收所有费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3、在西瓜上市旺季,各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根据各自管理职责,精心计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4、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工作,自6月10日起至8月20日止。
二OO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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