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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11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3]5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3-07-17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3]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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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
财政局 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办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秩序,加快政务公开进程,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知情度,更好地创优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见
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既是当前巩固整治“乱收费”成果,进一步控减企业负担,规范收费秩序的需要,同时,对加快推行政务公开进程,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和知情度,改善投资软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3]18号)、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计价格[1995]2322号)等有关精神及常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和知情度,建立健全收(缴)费的自律机制和制约机制,营造依法收费、按章缴费的良好环境,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
二、公示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行政事业单位(含省、常州市驻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经省及以上批准立项的所有收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受委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及以收费形式出现的各种基金)。
三、公示内容
包括收费项目、对象、标准、依据以及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等(具体样表附后)。
四、公示形式
各收费单位,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制作“公示栏”,在单位收费窗口或其它醒目位置公示;一个部门多窗口收费的,可根据收费窗口数作相应的收费“公示栏”,公示该窗口的收费。已实行政府上网工程的收费单位,不仅要建立“公示栏”,而且要在部门网页上对本部门的收费进行公示。
五、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至2003年7月底。重点是抓好公示组织领导和工作的具体部署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准备,及早部署,及时建立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计划,明确职责,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部署,为公示制的落实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全面推行阶段。至2003年9月底。重点是抓好收费公示的全面落实。做到该公示的对象一个不少、内容一个不缺、标准一个不错。各公示单位要严格按公示要求,对照政策,认真清理本单位收费目录,提出拟公示的清单,经主管部门汇集、签章后,统一报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核,确保公示收费内容与政策的一致性,公示格式与要求的统一性。市物价、财政部门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将核准情况及时告知各公示单位,以方便各部门和单位开展公示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至2003年1O月底。重点是抓好收费公示的检查和全面总结。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联合成立检查验收小组,按照公示工作要求,对各单位的公示情况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公示栏,分析原因、落实整改。对工作中消极对待,敷衍应付,落实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部门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认真总结。在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迎接常州市对各辖市、区公示工作的抽查评比。
六、其它有关事项
1、充分认识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意义,切实加强对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部门跨度大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创优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具体负责对全市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公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公示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收费公示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好公示栏的日常维护,并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的变更工作,确保收费公示项目完整、标准清楚、内容正确。
2、强化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各公示单位面向社会收费必须做到“三个严格执行”,即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同时,做到《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证》二证齐全,并实行亮证收费。
3、建立收费监察点,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收费情况的监察。在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同时,选择部分缴费单位,对收(缴)费情况进行监测,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跟踪督查,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管理。
4、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违纪行为和违法案件的举报查处工作。市物价、财政、监察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各类收费问题,要认真及时做好办理、查处和答复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综合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严肃查处各类违法收费问题。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对收费情况的检查活动,并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一方面大力推进公示制工作进程,另一方面对典型的乱收费问题予以曝光。对在公示后,存在不按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自定收费项目、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的部门和单位,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该部门、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溧阳市物价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监察局
二OO三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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