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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29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7]7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7-09-09
发布日期:
2008-03-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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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绿色通道
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市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宁杭高速公路上兴道口、扬溧高速公路后周道口(以下简称“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绿色通道沿线的环境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的《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力争把我市绿色通道建设成为环境质量优美、景观丰富、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的生态景观带。
二○○七年九月九日
溧阳市“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我市“四路四口”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自去年10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G104 、S241及宁杭高速公路溧阳南道口、溧阳西道口已全面完成绿化栽植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2007年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绿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办发[2006]61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八路八口四河”绿化工程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常绿通指办[2007]6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宁杭高速公路上兴道口、扬溧高速公路后周道口(以下简称“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高绿色通道沿线的环境质量,特提出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和要求
“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范围是:宁杭高速公路溧阳段、扬溧高速公路溧阳段、宁杭高速公路上兴道口和扬溧高速公路后周道口沿线。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沿线的违章搭建,拆除沿线的零星破旧房屋;清理规划实施范围内的各类障碍物,坟墓外迁;清理露天垃圾场、砂石料场和河塘水系漂浮物;对沿线成片的房屋建筑进行立面整治和粉刷出新。通过整治,力争把我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景观丰富、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的生态景观廊道和结构完整、层次丰富、景色宜人的现代化城市的重要窗口。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整治内容及标准
1、拆违章、清破房。绿色通道规划实施范围(50米)内的违章搭建、零星破旧房屋要全面清理并拆除,拆除后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绿化种植。工程可视范围(200米)内的破旧房屋可以采取绿化或公益广告牌等形式进行遮挡,无法遮挡的一律拆除。
2、清坟、清障。绿色通道规划实施范围(50米)内的坟墓原则上必须迁移,但考虑到农村风俗习惯,当前不是坟墓迁移的时间,因此对规划实施范围内的坟墓采取绿化遮挡的办法,待时间适宜一律外迁。
3、清理露天垃圾场、砂石料场和河塘水系漂浮物。结合当前农村“三清”工作,全面清理绿色通道沿线露天垃圾场、河塘水系漂浮物等。对沿线砂石料场进行清理,并回填土方后进行绿化种植,确保林带不断。
4、房屋建筑立面整治和粉刷出新。对绿色通道两侧各200米可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要进行粉刷出新,已采用外墙砖等饰面材料的房屋建筑要进行清洗干净,无饰面材料的房屋建筑统一采用白色外墙涂料涂刷。
(二)组织实施和分工
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镇作为“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实施主体,必须精心组织,具体负责实施拆违章、清破房、清坟、清障、清理露天垃圾场、砂石料场和河塘水系漂浮物等,保质保量完成各自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农林局要切实做好督查工作。沿线的房屋建筑立面整治和粉刷出新由市交通局牵头,各有关镇自行组织招投标进行实施。
(三)资金补偿及验收
由于上述整治内容中的1、2、3条属于绿化种植工程范围内,因此不再进行额外资金补偿,但计入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验收打分范畴;“两路两口”200米范围内房屋墙面粉刷出新面积77970平方米,所需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负担,市按照4元/平方米标准补贴 (以实际验收面积结算)。“两路两口”绿色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后,由市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验收。
三、时间进度安排
宁杭高速公路上兴道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在9月15日前完成;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公路绿色通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在10月5日前完成;扬溧高速后周道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必须在10月20日前完成。
附:“两路两口”绿色通道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表
溧阳市绿色通道和城市出入口
绿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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