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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08-0034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政办发[2007]71号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2007-09-05 发布日期:2008-03-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切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有关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7]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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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及省爱卫办《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做好迎接全国复审的通知》精神,在上半年省爱卫办组织对我市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行暗访的基础上,下半年我市将接受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复审。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单位内部卫生工作,深化卫生城市内涵建设
  单位是城市的细胞,抓好单位卫生工作是深化卫生城市内涵建设、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方面。全市各单位要按照卫生城市单位卫生的标准和要求,重点抓好室内外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围墙出新、食堂卫生、厕所保洁、垃圾处置、除“四害”和车辆停放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及时更新健康教育宣传内容,做好单位卫生台账建设工作。
  二、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
  各部门、各有关镇要针对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既要抓好本单位内部及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工作,又要对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创造优美的城市环境。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环境维护,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小区物业监管;城管部门要重点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的管理,做好绿化养护工作,强化护城河水环境的整治,加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房及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的日常保洁及蚊蝇消杀工作,取缔占道经营和乱出摊;工商部门要重点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污染的监督和治理;公安、交通部门要重点做好市区交通秩序的整治疏导工作,加强车辆停放管理;卫生部门要重点做好食品行业、公共场所及“五小”行业的卫生监管和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溧城镇要重点做好老居民区的清扫保洁工作,加强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天目湖镇要重点抓好天目湖旅游区及集镇的环境卫生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部门抓好本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工作。各部门、各有关镇要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确保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巩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强化督查考核,确保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有关镇要在强化整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强责任考核,努力提高我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切实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政府将在近期组织对城市卫生进行专项检查,市创建办也将组织对单位卫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行动缓慢、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市效能办将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跟踪问责督办,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二○○七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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