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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3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4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05-22
发布日期:
2008-04-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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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现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
根据今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确定市政府办公室的任务目标,结合各科室的实际,现提出我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常州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市政府办公室的各项职责,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加强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层层级级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责任分解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要任务目标:贯彻落实中央、省、常州市以及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搞好责任分解,督促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考核结果运用、责任追究和责任制工作年度专题报告等制度,强化各科室的责任意识,推进任务目标的完成。
主办:秘书科
协办:其它科室
2、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主要任务目标:把学习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常州市委《具体意见》纳入学习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渗透力。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主办:秘书科
协办:其他科室
责任领导:蔡卫平、朱志军、储利军
3、加强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主要任务目标:加强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应遵循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和一把手谈话等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班子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主办:秘书科
协办:其他科室
责任领导:蔡卫平
4、抓好机关作风建设
主要任务目标:围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主题,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争创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国家公务员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建设,塑造办公室良好形象。配合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做好涉及本单位的纠风专项治理。认真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加强对外地办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事处行政行为。
主办:督查科
协办:其它科室
责任领导:蔡卫平、储利军
5、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主要目标任务: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务用车改革配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市场化改革。落实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定额管理,积极探索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制度改革。
主办:行政科
协办:接待办、车队
责任领导:蔡卫平、谢志强
6、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主要目标任务: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和利于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协助规范行政审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主办:综合科、网管中心
协办:其他科室
责任领导:朱志军、吴志东
三、实施办法
1、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目标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之中,并结合全年工作一起进行部署和落实。抓好内部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
2、党总支将对各科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目标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各科室年度考核挂钩,与各科室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挂钩。
3、对未能完成任务目标、造成重大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责任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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