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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民健康体检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5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6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07-18
发布日期:
2008-04-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6年度溧阳市农民健康体检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民健康体检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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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农民健康体检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溧阳市农民健康体检方案
为认真做好农村新五件实事,加快推进农民健康工程,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做到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进一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市决定对参加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免费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为参加体检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一、体检对象
参加200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的农民。各镇今年完成体检的人员不少于参保总人数的50%,其余人员的体检工作于2007年完成。
二、体检时间
2006年7月至2007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镇确定(各镇确定后上报市合管办)。
三、体检项目
1、内科。2、外科。3、辅助检查,包括必查项目:⑴血型,⑵尿糖,⑶表抗;选查项目:⑴心电图,⑵B超,⑶胸透(详见《健康体检表》)。必查项目在集中体检时进行检查,选查项目根据参保群众的需求和各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在镇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到当地镇卫生院(医院)检查。近期内有咳嗽、咳痰、低热等疑似结核病症状的必须进行X光胸透,如胸透异常需进行摄片等进一步检查。
四、体检组织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民健康体检的组织发动,各镇卫生院(医院)负责具体实施。当年体检结束后,市合管委将根据各镇体检实际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另定)。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明确专人负责。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体检的目的和意义,努力使所有参保群众都自觉接受体检。同时,各镇要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优惠减免情况、报销受益情况制作成展板,在体检点巡回展出,以进一步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及参保好处,努力把这次体检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再宣传、再发动。
2、精心组织,确保质量。各镇要高度重视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好体检人员、体检场所、体检设备,制定便于操作的体检流程,使体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各卫生院(医院)要统筹安排好医务人员,既要保证体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又要维持好正常的医疗秩序;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以确保体检工作的质量;要认真做好体检结果的处理工作,将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检对象,对有病情的人员,要通知当事人及时进行复查和治疗;要做好体检结果的统计上报工作,将体检开展情况以统计表形式于当年12月5日前上报市合管办。
3、统一行动,严肃纪律。体检工作全市要步调一致,统一行动,做到统一时间、统一项目、统一要求。各镇要将农民健康体检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并部署,体检后及时建立和完善农民健康档案。体检工作中一经发现有未按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流于形式、虚报体检人数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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