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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检查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6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2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04-21
发布日期:
2008-04-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检查活动有关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检查活动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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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的通知》(溧政发[2006]5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的各项迎检工作,全面开展查漏补缺,确保硬件设施到位,软件资料规范,积极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崭新的城市环境面貌,使各项迎检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由市创建办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对全市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场所的创卫复查迎检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6年4月下旬——2006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达标基本要求》,专项组织对市容大环境、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行业卫生、农贸市场、除四害和居民区卫生等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组织机构、卫生制度、整治效果、长效管理、台账资料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要求:
各有关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迅速组织自查活动,对存在问题认真排查,强化突击整治,落实长效管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卫生死角。各项检查结果将通过简报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附:溧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专项督查安排一览表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溧阳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专项督查安排一览表
时间
检查内容
参加单位
牵头单位
4月下旬
市容大环境
城管局、爱卫办、溧城镇
市城管局
4月下旬
机关单位卫生
机关工委、爱卫办、溧城镇
市机关工委
5月中旬
行业卫生
爱卫办、卫生监督所
市卫生局
5月中旬
二次供水
城管局、卫生监督所
市城管局
5月下旬
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
溧城镇、爱卫办、交通局
市城管局
5月下旬
农贸市场
工商局、城管局、爱卫办
市工商局
6月上旬
除四害及居民区卫生
溧城镇、城管局、爱卫办、建设局
市爱卫办
溧城镇
为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查,特设立举报电话,电话号码:72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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