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溧阳市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6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9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10-24
发布日期:
2008-04-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知识产权局溧阳市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94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溧阳市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溧阳市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市知识产权局
为进一步提升溧阳市知识产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通过省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工作,巩固和扩大试点成果。为确保知识产权示范工作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今年5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府引导、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技术创新步伐,促进溧阳经济结构优化和升级,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经济发展。
二、示范工作目标与内容
1、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联席办公会议制度,使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更加明确,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局机关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保障知识产权资助经费的稳定增长,以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专利专项资金的年增长幅度高于科技三项经费的年增长幅度。
3、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经济工作有效结合,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文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制定和实施溧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强镇(区)、企业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和企业群,培育3-4个示范镇(区),10-20家示范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工作中,根据《溧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产业发展战略,在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群的形成,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5、提高区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保持专利申请量逐年上升,提高发明专利的申请量和授权量百分比。示范期间,年均专利申请增长确保在常州市平均水平以上,年发明专利申请占年专利申请量的18%左右,职务专利申请年增长率不低于20%,年均专利授权与专利申请同步增长,并确保授权量占申请量的50%以上。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的增长幅度确保高于常州市的平均增长幅度。
6、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作为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四落实工作,100%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30%的市重点工业企业要建立较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7、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每年接受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接受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普及人员5000人次以上。
8、借助佰腾网的资源,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有效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指导企业和各类研发机构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开展技术创新。在研发立项、技术引进和进出口贸易时,进行相关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检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9、促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在示范初期的2-3年内,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在本地区注册成立一家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并根据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外地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成立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发挥其桥梁作用和维权作用。
10、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在强化与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动的基础上,加强市知识产权局与科技、工商、文化、公安、质监、药监、农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社会和舆论监督,每年开展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行动不少于两次,并形成制度。
三、主要措施
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提高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能力,形成有利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组织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为示范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规划、有序推进全市的示范工作,统筹协调示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知识产权示范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总结。
市知识产权局设立政策法规科、协调管理科,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示范镇(区)也相应成立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知识产权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形成知识产权工作网络。
2、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为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全面、快捷、便利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促进闲置专利、商标的安全、便捷流通,推动和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利技术和技术成果的转化。
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不断完善自我的同时,加强对行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的能力。
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规范和政策引导,进一步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中介等服务机构,提高专业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能适应溧阳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
3、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力度
把加强宣传普及和培训作为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基础。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积极创造条件,掀起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新高潮。
将知识产权列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组织的中青年人才培训内容,把知识产权知识的考评业绩作为继续教育考核内容。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科普宣传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和竞赛活动,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每年组织较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邀请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有关领导、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教授,举办知识产权知识讲座或报告会。
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知识产权培训,采取调研与交流相结合,组织开展学习、考察等多种方式,促进和提高企业专利申请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企业在主导产品与核心技术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4、加大知识产权投入
市政府将在原设立专利资助基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06年起市专利专项资金的增长幅度高于科技三项经费的增长幅度。积极落实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有关政策,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和建立自主知识产权积极性、主动性,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多种形式募集发展资金,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
5、加强试点、示范,促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上水平
根据溧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占企业总数比例不高的现状,在认真实施好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溧阳市《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试点镇(区)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利)试点工作的意见》,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通过试点,培育3-4个高标准知识产权示范镇(区)、10-20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确保溧阳知识产权示范目标的实现。
6、加大知识产权考核奖励力度
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在全市综合经济、科技进步等考核体系中的具体考核细则,将专利申请质量、专利授权量列入考核的内容,并逐步增加专利申请质量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把知识产权指标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把是否获得专利作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的首要条件。
修订完善《溧阳市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发明专利申请资助与专利授权奖励力度,确保专利申请质量有明显提高,确保专利授权有比较高的增长幅度。
加大知识产权奖励力度,进一步完善《关于专利产业化资助及奖励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开展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比工作的意见(暂行)》等一系列文件,继续做好专利发明奖励工作,奖励具有国际竞争力、产生巨大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和设计人。
7、加强支撑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佰腾网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进行自主创新提供检索服务,帮助企事业单位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分析,重点支持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文献数据库,开展专利文献利用培训,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网站进行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贸易,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中介业务,并给予享受国家、省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8、强化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推进溧阳市知识产权管理与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既充分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制约妨碍市场经济秩序的知识产权权利滥用行为。一是在强化与常州市知识产权局联动的基础上,形成知识产权联合行政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科技、工商、文化、公安、质监、农业等部门协作,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制度,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二是强化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知识产权假冒、冒充等侵权行为的举报制度,完善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水平,扩大知识产权监管员队伍,发挥全市知识产权监管员的作用;三是发挥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协商、调解等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四是继续开展集中打击假冒、冒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商贸流通、产品生产、制造、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领域专利侵权、商标侵权、软件侵权和盗版侵权行为,打击农业知识产权假冒、冒充侵权行为,整顿农贸市场、打击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侵犯农业企业和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