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7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9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11-11
发布日期:
2008-04-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97号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商场市场百日整治”、“消防产品质量年”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进入冬季以来,全省火灾趋于多发,一些地方先后发生了多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全市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防治火灾的任务仍然很重。为进一步巩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果,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努力减少火灾危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冬季防火工作
各镇(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冬季防火摆上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打好安全主动仗,确保万无一失。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实在在的冬防工作方案,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狠抓冬防工作的落实。要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广大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冬季防火工作。
二、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一)各镇(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江苏省农村消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进本地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巩固和深化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习惯性”违法行为整治等专项治理成果。消防宣传工作要突出“关注安全,享受生命”这一主题,积极推动消防安全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尤其是在冬防工作期间,各镇(区)、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切实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每日防火巡查,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督促单位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规范用火用电行为。
(二)各镇(区)、教育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结合省公安厅《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贯彻落实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分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和幼儿园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的消防监督管理。各派出所要按照监督范围分工,对辖区内的学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解决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对疏散通道设置铁栅栏的,要进行说服教育,动员学校立即拆除,并积极采取技防措施,彻底解决消防安全与治安防范的矛盾。新闻、文化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重点报道、宣传全市消防宣传活动情况及消防动态、消防知识等。各企事业单位、商场、市场、各街道、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应积极参与消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板报展览以及组织参观公安消防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要有组织地举办一些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从而扩大宣传影响,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社会整体防灾减灾能力。
三、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努力消除火灾隐患
(一)各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今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研究落实长效管理的措施。对隐患还未彻底整改的单位,要帮助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隐患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保证整改的进度和质量,省、市两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督改责任,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强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冬防期间,各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各类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活动,重点是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医院、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消防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冬防期间,公安消防部门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在计划、组织、实施防火工作方面积极主动地出谋献策。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专项治理对象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拿出解决方案,尽快落实防范措施。要加强和新闻单位的沟通与配合,对一些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监督,对不重视消防工作的地区和单位以及无视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促其整改。对那些有章不循、麻痹大意以及明知隐患存在、却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加大消防执法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和值勤备战,切实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各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以提高全社会自防自救能力为目标,加大对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及时更新、改善、添置必要的装备和灭火器材。同时,各派出所联防消防队、义务消防组织,要大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加强消防值勤备战和灭火演练,进一步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同时认真做好冬季消防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好用。要按照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施救人员、第一时间组织有效扑救的要求,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灭火救援中,特别要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各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行动,拿出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意见。冬防期间,各镇(区)、各部门举办重大活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委会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近期到春节之前,市政府将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镇(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