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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57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6]8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6-09-25
发布日期:
2008-04-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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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
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送电影、送戏、
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实施方案
(溧阳市文化局 溧阳市财政局)
为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看戏剧难、看图书难问题,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努力构建乡风文明的新农村,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政府农村新五件实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9月下旬起在我市开展“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291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每村(居委会)每月放映一场电影;全市17个镇,每镇每年送戏演出4场以上;逐步设立村流动图书服务点,让广大农民免费看到电影、戏和科普图书。
二、明确任务
(一)送电影下乡工程。由市影剧公司采购并提供优质、充足的片源,落实技术精、肯吃苦、服务好,有放映资质和放映设备的专业放映人员,并签订有关放映协议;为签约放映专业人员划分放映区域,确保每村每月至少放映一场电影。各镇文化站负责与各村(居委会)衔接,具体落实放映场次和地点。
(二)送戏下乡工程。由市锡剧团创作排练一批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适时送戏到各镇,确保每镇每年送戏演出4场以上,每场演出时间为2小时左右。各镇文化站负责落实具体演出场次和地点。
(三)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市图书馆负责设立村流动图书服务点和农家书屋,每年购置一定数量的优质图书,确保每个村流动图书服务点的藏书量在200册以上,农家书屋藏书量在2000册以上,并做到每季度流转一次新书,逐步让农民群众免费看到优秀图书读物,同时,加强对村流动图书服务点和农家书屋管理员的业务指导。各镇文化站要确定设立流动图书服务点的村,落实场所、书架、桌椅等,落实义务图书管理员。
三、经费保障
全市291个行政村、22个居委会,全年需放映3756场电影,每场经费按300元计(用于购电影拷贝、设备维修、放映等),共需经费112.68万元;全市17个镇,每镇演戏4场,每场经费按2500元计(用于排戏、装置、交通、演出补贴等),共需经费17万元,两项合计129.68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60%,镇财政承担40%。市承担经费由市财政按体制结算,按季度拨付。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的经费(用于购书、交通等),由市财政在市图书馆年度专项经费中解决。
四、考核办法
每放映一场电影,由放映地的村委会负责人填写《送电影下乡工程回执表》并签字盖章,镇文化站核准并盖章后由放映人员送市影剧公司汇总;每演出一场戏,由所在镇文化站核准后填写《送戏下乡工程回执表》并签字盖章,市文化局、财政局将定期进行检查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全年专项补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送电影、送戏、送科普图书下乡”工程是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公益文化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落实,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农民群众满意。
附:1、溧阳市送电影下乡放映回执表
2、溧阳市送戏下乡演出回执表
附件一:
溧阳市送电影下乡放映回执表
放映电影名称
放映日期
放映员姓名
放映地点
村负责人对放映质量评价(优、良、差)
村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镇文化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文化局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二:
溧阳市送戏下乡演出回执表
剧目名称
演出日期
剧团名称
演出地点
镇领导对演出质量评价(优、良、差)
镇文化站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文化局审核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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