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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2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51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6-30
发布日期:
2008-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建设手续办理有关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建设手续办理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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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办局:
为了加快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整治工作进度,打造城市北大门优美景观,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将昆仑北路沿线改造房屋房产、土地手续办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沿线保留房屋补办手续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土地等手续
1、范围:根据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规划,属保留建筑的房屋均可补办建设审批手续,原则上由具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申请,整幢房屋统一办理,特殊情况下经审批亦可以某一单元或某一住户申请补办。
2、收费标准:按溧建发[99]82号文件规定收取(见附录一)。
3、程序及要求:
(1)个人购买商品住宅房建设手续及土地手续由开发区统一代办
个人需提供的材料有:个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住户购房时的原始票据、协议书复印件;住户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房屋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建筑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建筑质量认定书(由经济开发区委托市建设局整幢办理)。
(2)其它单位建筑或整幢建筑手续由所有权人自行办理,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指导所有权人办理建设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①建设单位持有关材料向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补办手续的相关政策;
②建设单位到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取“代计划任务书”,经市规划局签署意见后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发项目批准文件;
③建设单位到建设局领取“建筑质量认定书”;
④建设单位持项目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经市发改、国土、消防、建设等部门签署意见;
⑤缴清各项规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房产权证
购房户或单位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权证,契税按原规定交纳。
二、沿线单位自建房屋办理手续
1、建设单位按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规划自建房屋,属经济开发区下属企业(单位)的由经济开发区协助办理建设手续。零星项目由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建设单位办理建设手续。
2、收费标准按收费目录(见附录二)。
3、程序:
(1)建设单位到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设申请,咨询手续办理的相关政策;
(2)建设单位向市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建设批准项目,领取“代计划任务书”;
(3)建设单位持代计划任务书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领取“建设项目设计要求”;
(4)建设单位到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项目批准文件;
(5)建设单位持项目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并经市发改、国土、建设、消防、人防等部门签署意见(期间,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建筑设计,并将建筑方案送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经评审通过再报请市有关领导审核同意后审批);
(6)建设单位将建筑施工图报送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审核同意,缴清各项规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到市建设局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三、其它事项
1、土地手续: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手续,土地收益金采取处罚的方式收取。
2、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宣传,使昆仑北路沿线每家每户了解政策,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加快推进昆仑北路沿线综合改造。
附件:一、昆仑北路沿线房屋补办建设手续的规费;
二、昆仑北路沿线单位自建房屋办理手续的规费。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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