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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开展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3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4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6-04
发布日期:
2008-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开展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5]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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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体育局《关于开展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四日
关于开展迎十运2005年
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的意见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十周年,是“国际体育运动年”,也是我省承办十运会之年。为隆重纪念《体育法》和《纲要》颁布十周年,充分展示十年来我市群众体育取得的成就,营造浓厚的“十运”氛围,根据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迎十运2005年全民健身周暨常州市第五届全民健身节活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05]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纲要》以及《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建设,大力推进我市群众体育的蓬勃开展,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不断增强人民体质,努力开创我市群众体育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 艳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唐洪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万鹏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赵善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郑剑洪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沈庆康 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唐建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戴一平 市公安局副政委
史剑新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淑娟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向东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傅厚敏 市总工会副主席
夏 明 市妇联副主席
霍云霞 溧城镇党委副书记
三、主体活动安排
1、5月21日举办首届环天目湖越野长跑比赛;
2、5月28日举办庆“六一”《鑫隆杯》儿童中国象棋锦标赛;
3、6月10日举行迎“十运”2005年溧阳市全民健身周活动启动仪式(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4、6月13—15日对全市社区居民及有关单位职工免费进行体质测试(责任部门:市体育局、溧城镇人民政府);
5、6月10—17日举办健身气功新功法培训班(责任部门:市体育总会);
6、6月12日在市区主要街道开展健身咨询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溧城镇人民政府);
7、6月16日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邀请南京体育学院王爱丰教授主讲,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8、6月16日举行“敬老、爱老、助老孝心工程”暨“珍奥保健操社区推广活动”启动仪式(责任部门:市体育局、老龄办、老年体协);
9、6月19日开展万人健步走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公安局、城管局、文化局、广电局、老龄办、团市委、市妇联、溧城镇人民政府);
10、6月21日举办家庭欢乐健身对抗大赛(责任部门:市体育局、溧城镇人民政府);
11、6月23日开展体育“三下乡”活动(责任部门:市体育局);
12、5月10日至6月23日举办 “85式”杨氏太极拳培训班(责任部门:市体育总会)。
四、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周活动,积极参与、配合各项主体活动的开展。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力争在倡导科学健身上取得良好效果。
突出主题,扩大影响。围绕纪念《体育法》和《纲要》颁布十周年,营造浓厚的“十运”氛围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好各项体育活动,大力宣传、支持、参与十运会,动员更多的人参与体育活动,引导人们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体育锻炼习惯。
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健身周主体活动和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注重城乡联动,努力把本次全民健身周办成“体育的盛会、人民的节日”。
五、表彰与奖励
本次全民健身周活动结束后,将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择优向省和常州市推荐参与先进评比。
溧阳市体育局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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