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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举办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的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4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23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4-11
发布日期:
2008-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举办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的意见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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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文化局《关于举办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举办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的意见
为在第九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首届天目湖旅游节期间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两节”文化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第九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首届天目湖旅游节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溧阳市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以弘扬先进文化为主题,紧紧围绕第九届中国溧阳茶叶节暨首届天目湖旅游节的举办,充分发挥文化造势的效应,大力宣传溧阳、展示形象、提升品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张 艳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唐洪祥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善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文联主席
胡国勤 市文化局局长
成 员:史剑新 市文化局副局长
唐建新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淑娟 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向东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陆芬海 市天目湖管委会副主任、天目湖镇副镇长
三、主体活动安排
1、4月26日举行“龙泉山庄杯”溧阳少儿书法比赛颁奖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局,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2、4月27日举办第17届群众文化活动周人民广场主题文艺晚会(责任部门:市文化局,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3、4月28日举办溧阳民间艺术表演赛(责任部门:市文化局,参与单位:社渚镇[大马 灯 冻刹观]、戴埠镇[太平军锣鼓]、竹箦镇[舞狮]、别桥镇[龙灯]、上兴镇[太平鼓]、溧城镇[腰鼓]、后周镇[小马灯]等,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4、5月8日举行“情满天目湖”征文比赛颁奖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化局,承办单位:市图书馆);
5、组织拍摄编辑《新时代·新溧阳》画册,并在“视觉之窗”画廊展出画册图文(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6、组织天目湖“激情广场”文艺表演(责任部门:市文化局、天目湖管委会,承办单位:市文化馆)。
四、活动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配合全市主体活动的开展,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群众文化活动。
2、突出主题,凸显特色。围绕弘扬先进文化这一主题,着力营造“两节”文化氛围,各镇(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既要具有时代性和地方特点,又要具有一定的观赏性、艺术性和群众性。
3、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各镇(区)、各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要注重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各镇(区)文化站要做到“三个一”,即举办一台文艺演出、一个书画展览、一次宣传画廊展示。要注重城乡联动,努力把本届群众文化活动周办成“群艺荟萃的盛会、市民欢腾的节日”。
溧阳市文化局
二○○五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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