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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关于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5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4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6-19
发布日期:
2008-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关于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意见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5]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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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市农林局等部门制定的《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05年农资打假工作意见》和《2005年江苏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2005年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督相结合,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确保放心农资产品供应,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促进全市农资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全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基本杜绝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业生产事故。同时,积极引导建立新型农资产销机制,逐步扩大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不断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经营单位的审批审核关;组织各有关部门对已经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兽药经营许可证等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取缔目前农村散兵游勇式、流动式、非正规的农资经营商贩、无经营主体资格和实际达不到经营资格要求的经营户,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
(二)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在重要农时季节,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重点检查产品标签,严肃查处无产品登记证号、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号、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或虚假标注、随意扩大防治作用、对象和范围、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以及假冒仿冒产品商标等违法行为;二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借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三要重点检查产品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四要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和哄抬物价行为;五要加大农资质量抽检力度。重点检查产品质量,扩大抽检范围,提高抽检密度,广泛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公布检测结果,集中清缴假劣农资和国家明令禁用农资,依法对违法经营单位严肃处理;六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巩固和完善农资营销网络,加强对市植保公司、农资公司及种子公司等农资经营龙头企业的服务和指导,鼓励其加快网点建设,扩大网点覆盖范围,增加市场份额,不断完善农资营销网络。同时,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实行农资直供,探索建立新型农资供应模式。要采取有效措施,在春耕备耕期间及其他重要农时季节,农技推广部门要及时发布主要农资供求和质量信息,积极向农民推介新品种、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资产品。要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指导农民正确、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农业生产事故。
(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制度。在巩固2004年诚信农资经营单位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监管对象档案。研究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建立生产档案,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鼓励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供销台账、索证索票等制度,积极探索可追溯管理机制、伪劣农资召回制度和制假售假责任追究制度等。二是严格质量抽检制度。结合实际,对重点农资产品实行定点定期例行监测,有针对性地在重要农事季节之前开展不定期动态质量抽检,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公布一批优秀企业和信得过产品,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处罚一批不合格企业。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整合优化工商、质监、公安、农林等部门举报投诉网络,向社会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信函和电子邮箱,并实行重大案件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林、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物价、供销总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市农林局、工商局、发改局、质监局负责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农资市场准入,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等行为;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农资市场检查过程中阻挠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及时处理有关案件;市物价局负责整治农资经营中价格违法行为;供销总社要加强系统内农资经营企业管理,组织好农资市场供应。各镇(区)要协调配合,主动出击,积极做好本地范围内的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
(二)强化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中的舆论导向和宣传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以及印发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推介优质放心农资,树立农资品牌消费意识,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要组织曝光一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打假的工作氛围。
(三)上报总结。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农资市场秩序规范工作总结,并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
市农林局
市工商局
市发改局
市质监局
市物价局
市公安局
市供销总社
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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