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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7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5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6-14
发布日期:
2008-04-2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夏季西瓜市场管理的意见
溧政办发[2005]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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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搞好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市容整洁、交通畅通,促进市场繁荣,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今年夏季西瓜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方便群众,保障市容,促进繁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充分发挥各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职能,促进城市综合管理长效化、规范化。
二、管理时间
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工作自6月15日起至8月20日止。
三、市场设置
在苏浙皖边界市场设置西瓜批发市场,大量批发的西瓜必须进入批发市场进行交易。东升路(东升新村大门以东人行道)、东门水桥北侧河沿人行道、荷花桥堍空地、昆仑东苑菜场人行道、昆仑西苑小区(大门以东)、联盟村19号1幢北侧人行道、南安新村西侧人行道(以大门往北)、张巷路菜场以东人行道、北固桥沿河向东人行道、西后街(中医院对面城河梢空地)、凤凰宾馆西侧人行道、清溪花园东大门、泓口下河路路口、城南路黄沙站、建设路(钱家路以东)、燕山东苑东侧人行道、粮丰路、燕山菜场北侧空地、大营巷市场、三和菜场内等均为今年西瓜市场交易临时性占用场所,具体销售点按对市容、交通影响较小的原则设置,销售点要远离路口,不得影响交通视线。
四、部门分工
1、市城管局要对夏季西瓜市场管理实施全方位综合管理。其中:市环卫处要在确保市区夏季垃圾日产日清的基础上,派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西瓜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在各临时销售点设置标志、划定车辆停放线和垃圾容器,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责任制,确保各交易场(点)真正做到摊收地净;市城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市区非交易场(点)乱设摊点的取缔工作和所有临时销售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市区各临时销售点(包括居民区内)要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尤其对市区主大街的随意占道交易行为要坚决取缔。
2、市工商局要全面负责市区西瓜批发市场及各农贸市场内西瓜销售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维护交易秩序,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周围乱设西瓜摊点的取缔工作。
3、市卫生局要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负责对经营切片西瓜的摊点落实卫生许可证制度,并组织经常性检查、监督,严禁无防尘、防蝇设施的摊点经营切片西瓜。
4、市公安局要加强市区交通道口秩序管理和各交易场(点)的治安管理。一方面要严格控制各交通道口,严禁运载西瓜的大中型机动车擅自进入市区交易;另一方面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在市区主大街的占道交易行为。
5、溧城镇负责督促各社区、村(居)委配合做好居民住宅区内乱设摊点取缔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西瓜市场专项管理工作,确保既方便群众生活,又保障西瓜市场秩序井然,保证市区市容环境整洁、卫生。
2、农民自产自销的西瓜上市销售,除市环卫处适当收取垃圾处置费外,其他部门一律免收所有费用。
3、在西瓜上市旺季,各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根据各自管理职责,精心计划,周密部署,真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管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五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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