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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68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5]67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5-08-23
发布日期:
2005-08-2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5]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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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按照《2005年常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5年溧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监管,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任务措施
(一)加强对食品源头环节的监管
1、大力宣传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2、做好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产品认证、产地认定及获证后的相关管理工作。
3、加强农用投入品的监管,重点加强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的专项整治。
4、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建立生产和经营可追溯制度,防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
5、开展农资打假,推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6、继续实施“肉菜粮放心工程”,加强农、畜、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及检验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1、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成10类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同时启动对茶叶、糖果等13类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工作。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工作。主要普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质量信用等级、执行标准、原材料、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食品添加剂使用、质量状况等内容,建立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
3、加大整治查处力度。7月1日起开展新10类食品无证生产查处工作,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着力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的制假售假行为;开展食品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主要针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面粉、糕点(饼干)、调味品、桶装饮用水、饮料等8类食品生产企业,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企业;重点开展儿童食品、酒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4、强化日常监督。实行食品企业巡查、市场日常暗访回访和年审、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的品种,对产品质量不稳定的生产企业,加大抽查频率和检查覆盖面。对不合格食品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将责令停止生产和销售,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吊销相关证照。
5、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整顿和规范肉制品流通秩序,全面遏止和打击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食品经营商店、超市。
2、强化经营单位的自律机制。积极推进经销单位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等,大力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
3、加强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继续实施“三绿工程”,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建设绿色食品市场,打破地方封锁和壁垒,鼓励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特色食品、名优土特产在全省流通,提高品牌食品的市场占有率。
4、加强食品广告宣传管理。加大对食品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防止误导消费。
(四)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
2、以食物中毒控制为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业及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3、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其他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明确职责。各相关部门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健全食品标准和检测体系,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和卫生标准,加强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开展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调研,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2、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推进食品安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3、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和综合利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制定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归集、发布程序。整合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建立有效的安全评估和决策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信息的综合利用能力。
三、工作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群防群控,确保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导、监督和执法检查。各镇(区)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要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社会各方面的责任,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将有关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联系电话:7209591,传真:7209590)。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开展阶段性督查、年终检查考核,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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