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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溧阳市“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77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7-01-08
发布日期:
2008-04-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明确了溧阳市“十一五”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18项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
溧阳市“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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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0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为了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常州市“十一五”食品安全保障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促进食品产业发展、保障人民饮食安全为目标,紧紧围绕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推进食品生产标准化、流通现代化、市场规范化、经营规模化、质量品牌化、监管法治化、信用普及化。强化监督管理,实施放心工程,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微生物污染与化学性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影响明显减小,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经营者的责任和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逐年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和基础设施趋于完备,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更加科学有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率大幅度下降,真正实现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具体目标是:
——蔬菜高毒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畜禽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0%以上;
——保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常年稳定在63万亩,水产品基地2.5万亩;
——力争每年建设1个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示范区总数达5个,其中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区1个;
——力争每年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1项,累计达6项;
——建立1个以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流通)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完成28大类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并根据国家部署,适时实施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及其他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
——对重点品种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面达到80%以上,对一般品种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面达到60%以上。地产主要食品各级监督检查主要质量指标合格率达85%以上;
——包括食品标签在内的地产食品标准得到全面规范,消除无标生产;
——市区90%以上的农贸市场退路进厅,进行商场化改造或进入连锁超市;
——农副产品市场检测设备配备率和检测实施率达100%;
——六项制度(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和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在大中型市场、商场、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实施率达到100%,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户实施率达98%以上;
——食品经营单位(场所)日常巡查覆盖率城市地区达100%,农村地区达95%;
——地方储备粮存储质量合格率达100%;
——创食品类“江苏省名牌产品”2个,食品类“江苏省著名商标”3个;
——创国家级“放心粮油”产品3-4个,省级放心粮油产品5-6个,常州市级放心粮油产品10-12个,全市规模以上粮油加工企业的粮油产品100%达到“放心粮油”标准,粮油经营企业(个体)的粮油产品85%以上达到“放心粮油”标准,努力扩大“放心粮油”的市场占有率;
——建设1家产宰销一条龙品牌生猪屠宰企业,逐步实施家禽和牛羊定点屠宰和检疫;
——建成350家标准的农村超市化农家店,使集镇覆盖率达100%,农村覆盖率达80%以上;
——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分解细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任务,层层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镇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明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协调、综合监管工作,统一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计划与相关政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市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
政府要加大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要增加对重点食品的抽验经费,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使用效益。
组织开展对各镇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每年评价一次,以评促管,激励引导各相关单位努力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提高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高效权威、监督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整合现有监管网络资源,进一步构建从市—镇—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现代流通网,建设以城区店为龙头、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生产资料经营网络,为全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确保执法的公正性;提高执法装备水平,增强执法的有效性。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部门执法工作的配合与协调。开展食品加工业整顿,扶持一批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整顿一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质量安全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食品市场集中联合整治,重点检查肉类、豆制品、保健食品和土特产品等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食品,加强对食品包装、标识、商标的整治和学校周边、儿童食品市场、居民集聚地的食品专项整治。
(三)严格依法行政,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坚持合法、合理、程序规范等原则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制定《溧阳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人员,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整合多种资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利用政府网站、行业协会网站、大型商贸网站等载体,构建举报网络,设立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和网址。建立消费者投诉监督奖励制度,增强群众和经营者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检验检测人员、企业管理及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青少年食品安全教育,从小培养健康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介绍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做法和成效,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守信企业,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违法经营者,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经营者和广大群众。通过开展多方面、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报道,营造全市上下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技术基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
清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标准,完善标准体系。对已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清理、修订、完善,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对食品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引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开展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提高检测效果。按照“择优选用、业务委托、合理布局、协调规范”的原则,整合全市食品检测资源,逐步面向社会,实现资源共享,不断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技术监管水平。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技术、检验检测仪器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加快农业生产环境质量改良技术、安全高效药物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的技术基础。
(六)利用信息资源,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逐步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总框架,并有序推进。开展全市食品相关企业情况调查,摸清全市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流通、餐饮消费等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各环节企业基础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并实施分类监管。
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加快制定食品安全信用标准、评价、分类管理等制度,规范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活动,探索实施食品安全分类监管措施,对长期守法诚信企业给予宣传、支持和表彰,实行长效保护和激励机制;建立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警示、公示、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加强监测评估,建立食品安全形势评价与应急保障体系。
开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工作,对食品安全状况和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性因素进行评估,有效预警可能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成单位、具体职责,建立食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制度,有效防范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强化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与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储备,完善应急物资的投放网络,提高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影响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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