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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785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8]64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8-04-02
发布日期:
2008-05-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工作要求、实施步骤、主要内容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8]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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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
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日
溧阳市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
“
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创建江苏省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示范县的要求,我市被确定为2008年度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之一。为认真落实创建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切实维护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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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全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监管,努力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药品监督网络、与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机结合的药品供应网络,促进我市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为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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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我市农村药品供应网的管理水平。镇、村(社区)两级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示范单位顺利推进,农村药品零售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厂矿、学校卫生室、计生服务站药品管理明显好转。
(二)我市农村药品监督网的协管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农村群众对药品供应及药品质量的满意率达95%以上。
(四)镇、村(社区)药品集中配送率达100%。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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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成立机构
市成立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财政局、物价局、人口和计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各镇要相应成立工作班子,配备专人负责,并落实办公场所,建立工作档案,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两网”工作机构正常运转。同时,要制订今年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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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起草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承担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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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创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要求,加强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的规范化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取缔黑诊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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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对非法行医卖药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查处药品不正当竞争、药品违法广告。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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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案件,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卖药违法行为,负责维护重大事件现场秩序和保护公共安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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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部门:负责对全市涉药单位药品价格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涉药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案件的查处。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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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和计生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所辖计生服务站的药品管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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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负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经费的落实。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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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一)整合农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资源,提升监督网运行效能。目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已建立,食品“三网”建设已基本到位。为整合监管资源,将农村药品监督网和食品监督网合并,减少重复投入,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网。在整合监督网的基础上,加强教育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方式,对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协管员、信息员的药品协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对药品零售企业执行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推进对药品零售企业实施数据远程监控,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厂矿、学校医务室、计生服务站等的药品采购、储存管理,确保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健康运行。
(三)深化镇、村(社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储存规范管理。巩固“规范药房”、“合格药房”创建成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管理滑坡,在撤并、改建农村医疗机构时,要按“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的要求设置药品储存设施设备。
(四)完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分类评价体系,推进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评价工作,初步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电子数据库。
(五)加强宣传,营造“两网”建设工作氛围。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编印宣传手册,深入镇、村(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市食品药品监管网站定期宣传“两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对“两网”建设的认知度。充分利用《溧阳宣传》、《溧阳药监》、电视、广播等媒介以及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报道“两网”建设工作,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两网”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两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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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4月)
制定实施方案和镇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考核评价标准,成立领导机构,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及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个个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4—10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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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以及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培训,明确工作职责;二是召开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药品管理工作会议,以会代训,宣传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和药品采购、储存等方面的知识;三是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四是深入开展“三走进、三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活动,为民宣传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知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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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农村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示范单位抽查面达100%;启动厂矿、学校医务室、计生服务站、个体诊所创建“合格药房”工作;“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监督抽查面不低于3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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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市内涉药单位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初步建立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电子文档和安全信用档案,完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分类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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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游医药贩,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违规购进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整顿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违法药品广告行为。
(三)检查验收阶段(10—11月)
10月份,各镇、村(社区)对“两网”覆盖情况进行查漏补缺,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和城乡结合部要重点排查,补充完善;对照《溧阳市镇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及时进行总结自评,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送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0月下旬,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市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溧阳市镇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考核评价标准》,对各镇、村(社区)“两网”建设工作进行量化考评,促进“两网”建设的进一步落实。
11月上旬,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江苏省药品“两网”示范县验收细则》进行自评和总结,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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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指定专职协管员,解决办公场所,落实工作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负责对“两网”建设的统筹安排,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与市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市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合格药房”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并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工作列入对镇卫生院的年度考核内容,同时,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行为;市公安、工商部门按各自职责主动协助开展农村药品市场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导,扎实推进。各镇要按照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镇“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和交流工作进展情况。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之一,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市各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两网”建设的浓厚氛围,提高涉药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四)加强调研,克难而进。借鉴其他省、市创建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工作;要对照《江苏省药品“两网”示范县验收细则》,对我市镇、村(社区)药品监督、供应网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完善,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积极推进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
(五)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市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药品“两网”建设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和报表。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和药品“两网”建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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