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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09429/2008-0078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政办发[2008]30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产生日期:
2008-02-20
发布日期:
2008-05-0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08年度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通知
溧政办发[2008]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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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7年,各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根据常州《》(常政办发〔2008〕6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拓展险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小麦、油菜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小麦、油菜是我市主要冬季农作物,种植面积较大,覆盖范围较广,开展小麦、油菜保险是进一步推进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的又一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小麦、油菜保险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
二
.
广泛宣传,扎实推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对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宣传,采取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印发宣传资料、保险公司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实施小麦、油菜保险的政策精神、条款内容、投保方法等宣传到各家各户;要抓紧时间,尽快摸清小麦、油菜的种植现状,积极组织、稳妥、高效地推进小麦和油菜险种的投(承)保工作,确保小麦、油菜的投(承)保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各镇2008年小麦油菜应保险面积详见附件)。
三
.
明确政策,落实补贴
按照常政办发〔2008〕6号文件精神和江苏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三麦、油菜保险条款,小麦、油菜保险费标准为每亩5元;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种植的小麦、油菜在保险期间内,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旱灾、冰冻等原因造成保险小麦、油菜绝收(受损七成以上)的,保险人依照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为调动广大农户种植小麦、油菜的积极性,根据常州市小麦、油菜保险工作会议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我市小麦、油菜两个险种的保险费实行财政补贴,不向农民收取费用。保险费补贴比例为常州市财政补贴保费的20%,市财政补贴保费的60%,镇财政补贴保费的20%。
四
.
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小麦、油菜保险各项政策与措施落实到实处。市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小麦、油菜保险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小麦、油菜的投(承)保工作;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好小麦、油菜保费补贴资金,并及时、足额解缴到位;市农林部门要主动做好农业生产服务,积极参与定损工作,提供定损理赔的技术标准,配合制定定损理赔方案;保险公司要规范业务运作,进一步做好投(承)保业务、定损理赔、人员培训和解释咨询等工作。
附:各镇2008年小麦、油菜应保险面积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
各镇2008年小麦、油菜应保险面积
项目
单位
小麦面积(亩)
油菜面积(亩)
各镇负担保费(元)
合 计
280166
221390
501556
溧城镇
15660
20760
36420
埭头镇
5149
11240
16389
上黄镇
10500
2076
12576
戴埠镇
10944
16711
27655
天目湖镇
26821
14156
40977
别桥镇
17670
26090
43760
上兴镇
55000
38232
93232
竹箦镇
39400
23858
63258
南渡镇
40000
34510
74510
社渚镇
59022
33757
9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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